1.2023年承德市双桥区人力和社会保障局招聘公益性岗位公告?

2.2023年延安志丹县人力和社会保障局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3.2023年北京市大兴区人力和社会保障局招聘考试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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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平高集团2021春季招聘,平高集团2023年社会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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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023年上半年广元市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供电局招聘2023社招北京_供电局招聘2023社招

一、体能测试(报考市公安局留置保障警务人员、看守所女性警务人员需参加测试)

参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要求执行。测试内容包括:纵跳摸高、410米往返跑、女子800米跑、男子1000米跑。体能测试得分80分以上者方可参加笔试。

体能测试项目及分值:

(一)男性标准:

①纵跳摸高:265厘米。满分20分,达标得20分,不达标得0分。

②410米往返跑:25岁(含)以下13"1;26-30岁(含)14";31岁(含)以上14"3。满分30分,达标得30分,每超过限定时间1秒扣2分,扣完为止。

③1000米跑:25岁(含)以下420";26-30岁(含)440";31岁(含)以上450"。满分50分,达标得50分,每超过限定时间1秒扣2分,扣完为止。

(二)女性标准:

①纵跳摸高:230厘米。满分20分,达标得20分,不达标得0分。

②410米往返跑:25岁(含)以下14"1;26-30岁(含)15";31岁(含)以上15"3。满分30分,达标得30分,每超过限定时间1秒扣2分,扣完为止。

③800米跑:25岁(含)以下420";26-30岁(含)435";31岁(含)以上445"。满分50分,达标得50分,每超过限定时间1秒扣2分,扣完为止。

注意:以上信息均为手动整理,相关数据来源于网络资料汇集整理,如有遗漏,欢迎留言补充,谢谢!2022年及2023年事业单位招考信息如有变动请以官方发布的最新数据为准,本文仅供参考。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3河北保定市定州市人力和社会保障局招聘体检项目的主要内容,祝大家考编顺利,都能考上自己理想的单位。

2023年承德市双桥区人力和社会保障局招聘公益性岗位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院令第652号)、《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结合中心实际,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普通高等院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及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年满十八周岁,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

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应聘人员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1987年1月30日及以后出生)。

招聘岗位对年龄条件有特殊要求的,按岗位要求的年龄条件执行。

工作经历应为实际工作经历,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工作经历以缴纳养老保险证明为准。

应聘者的工作经历、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的计算日期为报名起始之日。

海外院校毕业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应获得国家教育部认证。

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可先行报名及考试,经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并于2023年7月31日之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可按规定聘用,否则不予聘用。

三、招聘方式

招聘取考试考核(笔试和面试)方式。

四、招聘工作步骤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人员岗位信息在辽宁人事考试网(.lnrsks)和辽宁省自然厅官方网站()上统一发布。

(二)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1月30日9时-2023年2月8日24时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符合中心招聘条件的应聘者可登陆报名网址(a/contactus)报名。

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报名者填报的信息应真实有效,如发现材料虚者随时取消其考试或应聘资格。

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以考试考核招聘的岗位有效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达不到2:1时,将取消或削减该岗位招聘。

报考已取消岗位的考生,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报考其他符合招聘条件未被取消的岗位。

未按规定时间改报的,视为放弃报考。

(三)资格审查

中心将严格按照公告及岗位资格条件,对考生报名资格进行审查确认。

主要审查报名者提供的、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以及招聘信息中所涉及的资历和其他条件要求的证明材料。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或弄虚作的,随时取消考生应聘资格。

笔试成绩公布后,将对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进行资格复查。

资格审查时间及相关事宜将在辽宁省自然厅官方网站()公布。

未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审查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考试考核

考试考核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

1.笔试

笔试科目为两个考试科目,笔试内容注重职业素质与通用能力,成绩按照5:5的比例计入笔试总成绩。

笔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取闭卷方式进行,满分100分。

笔试取闭卷考试形式。

笔试具体要求、时间、地点将通过辽宁省自然厅官方网站()发布(招聘考试时间将根据疫情情况适当调整)。

考生于笔试前一周通过报名网址打印准考证,笔试结束后可登陆报名网址查询成绩。

笔试结束后,中心对成绩进行汇总分析,上报主管部门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

2.面试

按照招聘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各岗位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未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参加面试;最后一名面试人员的笔试成绩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

面试前,因应聘者自愿放弃、资格审查不合格或弄虚作被取消面试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将进行递补。

递补工作原则上在资格审查结束后的3个工作日内完成。

若面试人员已公布,递补面试人员来不及公布的,可不再公布,由中心向其他进入本岗位面试的应聘者说明情况。

递补后未达到规定的面试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将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相关事宜和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将在辽宁省自然厅官方网站()公布。

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聘用。

笔试、面试成绩按4:6权重比例并保留两位小数计算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总成绩在辽宁省自然厅官方网站()公布。

(五)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总成绩并列者,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

如面试成绩也并列,取面试加试的方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体检人员名单在厅网站公布。

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及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切实做好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2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对身体有特殊要求的招聘岗位,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

体检由中心统一组织在具有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经验的甲等医院进行。

应聘者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要求复检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中心提出。

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复检将在应聘者提出申请的7个工作日内安排。

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考察人员。

(六)考察

由中心对拟考察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实地调查了解,并对被考察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将结论及依据明确告知被考察人员。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七)公示与聘用

拟聘人员信息统一在辽宁人事考试网(.lnrsks)和辽宁省自然厅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无疑义人员办理备案手续。

对于公示有疑义的人员,中心将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

试用期一般不超过6个月,(初次就业签订3年以上聘用合同的,试用期为12个月)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报考者有弄虚作、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均取消其考试或应聘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具体事宜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六、其他

1.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考生自报名至拟聘用人员公示(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中心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3.在招聘期间,如不按本公告完成规定招聘步骤(程序)的,视为自动弃权。

4.在体检和考察环节,因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自愿弃权、弄虚作被取消应聘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将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递补。

总成绩并列者,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

递补仅一次。

5.本次公开招聘人员信息表中所列专业名称参照《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6年辽宁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专业(学科)指导目录》及有关学校研究生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专业目录。

七、其他未尽事宜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辽宁省自然事务服务中心所有。

报名

纪律监督电话:024-86398953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

辽宁省自然事务服务中心

2023年1月28日

附件:辽宁省自然事务服务中心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信息表(第一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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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延安志丹县人力和社会保障局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根据《承德市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实施办法》有关规定,为拓宽就业帮扶渠道,促进就业困难人员稳定就业,经用工单位申请,区人力和社会保障局研究决定,统一开发公益性岗位10名,特向社会公开招聘。

一、招聘条件

1、存在有效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身份;

2、女性45周岁以下、男性55周岁以下;

3、能够熟练操作计算机;

3、身体健康、工作认真有责任感。

二、招用岗位

区人社局业务大厅窗口工作人员10名,业务大厅窗口工作人员负责人社局业务大厅接待办理,在岗期限最多不超过三年。

三、工作时间及待遇

全日制岗位,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工资待遇:2000元/月,按政策规定缴纳养老、失业、工伤、医疗保险,在岗期限最多不超过三年。

四、关于报名

1、本人持有效原件和复印件至区人社局510室报名。

2、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2月16日

以上岗位取公开报名、面试、择优录取。

双桥区人力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2月8日

岗位详情表

单位

岗位名称

岗位数量

报名地址

联系电话

区人社局业务大厅窗口工作人员10区人社局5楼510(大佟沟中国银行)2021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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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北京市大兴区人力和社会保障局招聘考试内容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出台的《陕西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陕人社发〔2018〕56号)和陕西省人社厅《关于做好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陕人社发〔2020〕13号)等文件精神,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数量

本次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39人。

具体岗位名称、岗位数量见《志丹县人力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3年度公益性岗位招聘信息表》(附件1)。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招聘人员范围

志丹县户籍人员,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在人力社会保障部门登记管理的以下类型的就业困难人员:

1.法定劳动年龄内的家庭人员均处于失业状况的城市居民家庭成员;

2.距法定退休年龄10年以内的登记失业人员;

3.连续失业1年以上的登记失业人员;

4.毕业后超过半年未实现首次就业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

5.被征地农民中的失业人员;

6.失业的残疾人;

7.未就业的城镇退役军人和军烈属;

8.需要抚养未成年人的单亲家庭失业人员;

9.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有劳动能力并处于失业状态的成员

10.省人民确定的其他就业困难人员。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和应聘:

1.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

2.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已享受完企业吸纳或灵活就业等社会保险补贴的。

5.不符合公益性岗位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资料及时间地点

自2月20日至24日到志丹县人力市场5楼507室报名,报名者需提供本人、户口本、《就业创业证》等所需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蓝底照片一张,并填写《公益性岗位从业申请表》(附件2)。

四、招聘程序

1、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员的就业困难人员认定信息、工商登记信息、社保情况进行统一审查。

会同用人单位根据报名情况,结合公益性岗位职责需求,综合考虑人员类型、申请意愿、个人能力等因素,在符合用人条件的前提下,确定拟安置上岗人员。

2.公示:将拟安置人员信息报人社局审核通过后,在“志丹县人民”网站上统一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3.聘用期限: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签订方式为一年一签,一般情况最长不超过三年。

五.其他说明

(一)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核贯穿安置工作全过程,一旦有人举报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就业困难人员”条件,即终止公益性岗位安置。

(二)公益性岗位是为了解决就业困难人员就业而开发的性、临时性、非营利性就业岗位。

(三)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不适用《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以及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

(四)按照“谁用人、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用人单位负管理主体责任,依法提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承担日常考勤和管理工作。

(五)如公益性岗位管理出台新政策,按新政策执行。

六、****

县就业服务中心联系人:王廷菊

联系电话:0911-6622247 6625865

志丹县人力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2月20日

附件:1、志丹县人力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度公益性岗位招聘信息表

2、公益性岗位从业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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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铁局社招是正式工吗

一、考试安排

(一)笔试

根据报名人数确定笔试时间和内容(时间另行通知),笔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划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按照录用人数与面试人数1:3比例,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确定面试人选,成绩低于合格线不能进入面试。

(二)面试

面试实行百分制,划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

综合成绩由笔试与面试成绩各占50%的权重核算,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选。

六、体检和考察

由人事部门统一组织体检、考察工作。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行承担。未按要求参加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在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依次递补。

注意:以上信息均为手动整理,相关数据来源于网络资料汇集整理,如有遗漏,欢迎留言补充,谢谢!2023年事业单位招考信息如有变动请以官方发布的最新数据为准,本文仅供参考。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3年北京市大兴区人力和社会保障局招聘考试内容的主要内容,祝大家考编顺利,都能考上自己理想的单位。

平高集团2021春季招聘,平高集团2023年社会招聘公告?

不是。根据查询中国铁路人才招聘网显示,铁路不存在社招,社招是劳务公司的,和铁路无关系,铁路劳务派遣工合同一般不超过6年,且不续签,正式工一般四五千,可劳务工最多2700到3000左右另外,大学生应聘进入的铁路都是合同用工制,根据《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招聘高校毕业生公告(242人)》显示,拟录用人员通过中国铁路人才招聘网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录用手续,其中录用特客运段、大板机务段、锡林浩特综合维修段、大板综合维修段招聘岗位的毕业生入职时与内蒙古集通铁路(集团责任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成为合同工。

2023年梧州市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人员简章?

一.小组介绍

平高集团有限公司是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直属产业单位,是中国电工行业重要的技术装备支柱企业。

成立于10年,经过近50年的发展,目前已形成了以电力装备制造商和系统集成商为发展定位,以开关类为核心的电力装备研发制造和能源系统综合解决方案的主营业务布局。

业务范围涵盖配电设备研发、设计、制造、销售、检测、配套相关设备、服务和工程承包,积极发展运维检修、GIL、电能存储、综合能源等新业务。

平高集团是河南省首家创新龙头企业,先后获得全国五一劳动奖状、中国机械工业100强企业、国家级创新型企业、装备中国功勋企业、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国家技能人才培养突出贡献单位等荣誉称号。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人选条件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此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智能电网、高压开关、配电技术、电力电子、电能存储、综合能源、运维检修、高压电极式电锅炉、工程总包等专业54个岗位,共95人,具体岗位情况见附件一。

(二)录用人选条件

具有相同或相近岗位专业学习背景或工作经验,年龄一般在40岁以下,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者,工作满3年全日制大学学历者,工作满5年。

其中,应聘北京岗位和科研岗位,需要全日制研究生学历。

本次公开招聘的具体职责和详细职务要求等内容见附件一。

三.报名方式和材料送达

申请人在线投递简历(网址: ,邮件标题为“申请地区-申请人-姓名-联系人”。

四.招聘流程

(一)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初步筛选和资格审查,确定进入评委名单。

(二)组织评价。

预审筛选后,通知相关应聘人员参加评估,根据应聘岗位任职资格要求安排笔试、面试等环节,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简历未筛选的不予通知。

(三)在线评估。

面试合格后,应聘者应(具体要求届时通知短信)在半年内提供三甲医院出具的体检报告证明,并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在线素质评估。

(四)组织考察。

根据评价成绩,对相关人员进行背景调查。

(五)公示录用。

根据笔试、面试成绩排名,结合评估结果、体检报告及背景调查情况,优先确定招聘人选,履行内部决策流程后,通过平高集团等进行公示,对公示无异议后进行聘用合同。

五.注意事项

1 .应聘者应当对个人信息的完整性、真实性和一致性负责。 如发现伪造、篡改个人信息等虚行为,立即取消报名资格或录用资格。

2 .本次招聘只接受网络简历的投递,不接受来访。

3 .请确保通信畅通,以便及时收到有关试验的信息、通知。 申请人的联系电话发生变更时,请及时更新简历。

4 .招聘过程中不收取注册费、中介费、手续费、资料费等任何费用,不组织任何形式的考前培训。

平高集团有权对发布虚招聘信息的个人或机构追究法律责任。

对于因应聘人员虚招聘造成的损失,平高集团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报酬

1 .报酬待遇:面谈。

2 )保障)五险两金、大病医保、带薪年休、探亲、年度体检、职工疗养等。

3 .生活关怀:单身公寓、班车、员工食堂、员工超市、节日慰问等。

七.****

邮箱: zhaopin@pinggao.sgcc.cn

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平高集团人事部。

附件. rar平高集团有限公司人事部二一九年七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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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上半年广元市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为满足2023年我市事业单位补充人员的需要,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 155号)、《关于印发2023年度设区市以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桂人社发〔2023〕4号)及《梧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梧政发〔2012〕52号)文件精神,我市定于2023年5月7日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原则,坚持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

梧州市各级事业单位(不含中小学教师岗位)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900名,具体招聘的单位、岗位、考试类别、考试类别代码、人数和条件详见《梧州市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非中小学教师岗位)人员表》(以下简称《表》)。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符合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五)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六)基本条件:

1.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3月20日至2005年3月20日期间出生)。

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人员或硕士以上学位人员或特殊岗位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2年3月20日以后出生)。

2.具有国家承认学历(原则上,2023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31日;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的毕业生须在2023年3月20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

否则招聘单位将取消其应聘资格)和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分别按相当于大专、本科学历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违法违纪行为受到禁止报考处罚未到期的人员;依法被辞退公职未满五年的人员;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4.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人员,不得报考该单位负责人的秘书、人事、财务、纪检等岗位,以及与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七)本次招聘所涉及的服务期限、工作年限、任职年限、取得职称、从业资格年限、处罚期限以及户籍、现役、辞退、基层工作经历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以2023年3月20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八)定向公开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应具备以下条件: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定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聘职位的,须服务满2年且在岗或者服务期满、考核称职(合格)的我区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包括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含社区党建工作组织员、聘用在基层岗位的“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组织员)、“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项目人员,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提供《服务基层项目证明》原件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31日。

通过定向公开招聘方式获聘的人员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3年内不允许调离。

(九)报考面向随军家属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须为本市辖区内驻军军官经批准随军的家属,随军前为非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且现仍未入编。

相关资格材料按权限由梧州军分区、梧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县级武装部门出具。

(十)报考定向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招聘职位的,须连续担任村党组织书记或者村委会主任满3年(含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主任累计满3年)且在岗,只能报考工作地所在县(县级市、区)(以下简称“县”)的职位,不得跨县报考。

(十一)报考定向城市社区党组织书记、居委会主任招聘职位的,须连续担任城市社区党组织书记或者居委会主任满3年(含担任城市社区党组织书记和居委会主任累计满3年)且在岗,只能报考工作地所在区的职位,不得跨区报考。

(十二)本次招聘专业设置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3年版)》。

(十三)对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员,招聘单位不得拒绝其报名。

四、报名

本次公开考试招聘实行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网上交费、网上打印准考证。

(一)网上报名

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

符合报考条件的报考者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广西梧州市人力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的“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专题”进入报名系统,填写《2023年度广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同时按要求上传本人近期免冠1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认真核对信息无误后提交,经审查合格并缴费后,在同一网站上自行下载打印《报名表》一式三份并妥善保存,对打印的《报名表》由报考者本人签名确认。

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3月20日8:30时–3月26日17:00时

(二)网上资格审查

各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进入网上资格预审系统,依据本简章规定的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在网上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在两日内提出是否同意报考的意见。

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考;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要简要说明理由,并在网上及时反馈给报考者。

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应指定专人严格按照简章公布的岗位条件认真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因审查不严造成失误由招聘单位承担相应责任。

报考人员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居民必须一致。

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并理解岗位资格条件,认真核对个人填报信息,报名时在网上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因网上报名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填写报名信息,而造成网上资格审查、面试资格审查不通过等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报考人员对《表》中的专业、学历、学位、工作年限等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表》所列资格审查单位联系。

报考人员在网上可查看资格审查结果。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不得再改报其他岗位。

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在报名期限内,可以改报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

本次招聘考试的组织机构特别申明:因资格审查需要在报名后1-2日内才能完成,故在报名期限最后1天报名的人员,可能会面临因不能通过资格审查而失去改报其他岗位的机会。

因此,请报考人员自行评估风险,及时进行报名,以免延误改报时机。

在报名期限最后1天报名的人员,如因不能通过资格审查而失去改报其他岗位的,责任自负。

资格审查时间:2023年3月20日8:30时–3月28日17:00时

(三)网上缴费

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者,按规定应缴纳考试费100元(每人每科50元)。

若未按期交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网上交费办法详见广西梧州市人力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专题”相关内容。

网上缴费时间:2023年3月20日8:30时–3月29日17:00时

(四)开考的比例

招聘岗位人数与报名人数的开考比例原则上不能少于1:3。

对招聘岗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确因工作急需补缺的,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在报考缴费时间结束后3天内(2023年4月4日前)报市人力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方能开考。

(五)不开考的岗位改报和退费

因达不到开考比例不能开考及无人报考的岗位,取消招聘,并向社会公布。

报考者如已通过资格审查且缴费成功,但所报考的岗位因达不到开考比例而被取消,由招聘单位及时告知报考人员,报考人员可在2023年4月7日8:30—17:00通过网站选择改报其他岗位。

招聘单位在2023年4月7日8:30—17:00审核改报人员信息。

不达开考比例岗位放弃改报或改报不成功的考生,报名费退还到原缴费卡。

考试费政策减免。

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减免考试费:报考人员通过报名服务平台在线申请,审核通过的报考人员可免交考试费。

报考人员在线申请减免考试费用时间截止至3月29日12:00(详见附件4减免考试费办理须知)。

(六)从网上下载打印报名登记表、准考证

资格审查合格并已交考试费的报考者,从广西梧州市人力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专题”准考证打印入口下载打印准考证(必须打印出上传的电子照片,自贴照片无效)。

报考者按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参加公共科目笔试。

笔试时需携带本人有效原件、准考证,以上两证不全者,不能参加考试。

网上下载打印报名登记表、笔试准考证时间:2023年5月2日9:00— 5月7日10:00

报名登记表、笔试准考证是报考人员参加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的重要凭证,面试、考核、体检环节需提供,须妥善保管。

五、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分类笔试

笔试科目为《综合应用能力》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两科,每科分值为150分。

按分类进行考试,不同类别的考试使用不同的试题。

考试类别分为综合管理类(A类)、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和医疗卫生类(E类)四类。

所有考生均须参加相应类别的两科考试,考试内容可参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3年版)》对应内容。

具体“考试类别、考试类别代码”如下:

一级分类二级分类考试类别代码综合应用能力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管理类(A类)—11A类A类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21B类B类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31C类C类医疗卫生类(E类)中医临床岗位51E类(合订本,由考生选做相应部分)E类西医临床岗位52药剂岗位53护理岗位54医学技术岗位55公共卫生管理岗位56报考岗位所对应的考试类别、考试类别代码在招聘的信息栏公布。

2.笔试方式

用闭卷方式。

笔试两个科目连续进行考试,中间不间断。

两个科目题本为合订本,考试开始前发放,各科答题卡分别发放。

具体流程严格按笔试有关操作规定执行。

根据考试题型的不同要求,参加《综合应用能力(C类)》考试的考生作答时可能需要使用直尺(应为无计算、存储或通信功能的普通直尺),请参加《综合应用能力(C类)》考试的考生携带以备使用。

3.笔试时间:2023年5月7日(星期日)

上午 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上午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4.笔试地点:梧州市区,具体地点见《准考证》。

5.笔试成绩查询:7月中上旬考生可登录报名系统或向招聘单位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6.照顾加分:少数民族加3分。

7.笔试成绩计算:笔试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照顾加分。

8.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合格分数线由梧州市人力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划定,并通过广西梧州市人力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向社会公布。

(二)面试

1.面试资格初审

笔试成绩没有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不能进入面试环节。

根据岗位招聘人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按照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进入面试人选。

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负责通知面试人员将报名申请材料通过传真、邮寄或个人送达的方式,给招聘单位进行面试资格审查。

具体包括以下材料复印件:本人有效居民、毕业证和学位证、报名登记表、户口簿、工作经历证明(报考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及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资格证明材料;

报考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的面试入围人选,还需提供县级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基层项目证明》以及报考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等;报考定向招聘随军家属、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村两委成员,城市社区党组织书记、居委会主任招聘职位的面试入围人选,需提供相关部门出具报考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等。

报考人员提供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的申请材料或者信息不实,涉及报考资格的,由面试实施部门取消面试资格,凡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或与机关企事业单位签订有聘用合同(劳动合同)的人员和与用人单位有服务协议的人员,须取得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企业的由签订合同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后方能报考。

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有困难的,经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同意,可在考核、体检前提供。

考核、体检前未能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视为放弃招聘资格。

出现未通过资格审查或自愿放弃面试资格人员的,按照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人员,递补人选的资格审查同上。

招考岗位通过合格分数线的人数达不到规定的面试比例,又确需进人的,经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经市人力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才能进入面试。

招考岗位没有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时,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已确定的面试人员名单由招聘单位在广西梧州市人力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各县(市、区)相关网站、本单位工作区域内公示5个工作日,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由招聘单位通知面试人员。

2.发布面试公告

面试人员名单在广西梧州市人力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各县(市、区)相关网站公布,面试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由人力和社会保障部门委托招聘单位书面通知面试人员。

面试人员名单公布后,如有考生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按实有人数进行面试。

3.面试资格复审

面试前,各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将现场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前述报名申请材料的原件。

材料审核无误的且符合岗位条件的,当场发放《面试通知书》;提供的原件与资格初审时提供的复印件不符取消面试资格,所有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面试资格复审时间: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另行通知。

4.面试的组织

市属事业单位的面试工作由其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各县(市、区)事业单位的面试工作由各县(市、区)人力和社会保障部门会同相关主管部门组织。

面试实行严格验证制度。

进入面试的报考者须携带、面试通知书,经负责组织面试的部门验证无误后才能进入面试。

5.面试方式

可取结构化面试、情景模拟、实际操作等多种形式进行。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未达60分者,不得确定为考核人选。

考生面试时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等个人信息。

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其余的酌情扣3-5分。

面试成绩在每个招聘岗位面试结束时当天公布。

经人社部门核准开考或因考生缺考,面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考生成绩须达到该考场面试满分值70%以上(含70%)的方可进入下一程序。

考生成绩达不到70%以上分值的,取消该岗位招聘。

(三)考试总成绩确定

按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各50%权重计算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其中,笔试总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加分)÷3;成绩计算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六、考核

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人数,按考试总成绩在面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分者进入考核程序。

如此时出现面试成绩也相同,则以笔试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高分者进入考核程序。

考核工作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根据拟聘用职位的要求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核人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工作、身体状况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全面、客观、公正地确定被考核人的考核结果。

考核时将核实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情况。

凡是因重要档案材料不全等因素造成无法进行有效考核或考核不合格的,以及根据《关于加强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桂高法会〔2018〕13号)文件要求,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不得确定为拟聘人员。

因考核不合格或自愿放弃出现空缺时,其缺额可从报考同一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依次递补。

七、体检

(一)招聘单位根据考试、考核结果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二)报考市直、城区所属事业单位人员的体检由市人力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到有相应资质的医院进行体检;报考各县(市)所属事业单位人员的体检由县(市)人力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到县级以上具有相应资质的医院进行体检。

(三)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

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对有当日当场复检要求的体检项目,复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

报考人员对其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

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

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负担。

(四)体检出现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从报考同一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公示

对通过考试、考核、体检择优确定的拟招聘人员实行公示制度。

拟招聘人员名单在招聘单位内张榜公示,同时在广西梧州市人力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各县(市、区)相关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拟招聘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九、人员聘用

(一)经公示无异议,由招聘单位填写《梧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经主管部门或县(市、区)人力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报市人力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办理聘用手续。

(二)招聘单位应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书》。

签订聘用合同时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受聘人员为初次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试用期最长不能超过12个月。

试用期只能约定一次。

试用期间的工资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提供虚材料者,取消聘用资格。

(三)通过公开招聘新进事业单位的人员,在聘用期间的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十、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市人力社会保障局成立梧州市2023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公开招聘工作的指导、监督和管理。

各县(市、区)人力和社会保障局要成立主要领导担任主要负责人的组织机构,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安全、公正、按时完成全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任务。

(二)加大监督力度。

公开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保证公开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三)实行诚信报考制度。

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并遵守考试纪律。

报考人员有下列失信行为的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诚信档案库。

1.发布面试资格审查通告后,报考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环节放弃面试资格的;

2.发布面试公告后,报考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核环节放弃的;

3.报考人员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放弃的。

(四)严肃公开招聘工作纪律。

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并遵守考试纪律。

工作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执行回避制度。

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处理;对违反规定招聘的人员,一经查实,须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十一、疫情防控

在考试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形势下疫情防控的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

具体疫情防控要求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届时在广西梧州市人力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请及时关注。

十二、其他说明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简章由梧州市人力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0774-6029368

考生报名入口:tyzpwb?examid=dEdj

梧州市人力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3月15日

附件1:梧州市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非中小学教师岗位)人员表.xlsx

附件2: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3年版).xls

附件3: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pdf

附件4:减免考试费办理须知.doc

附件5:网上报名系统考生使用操作手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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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等政策规定,经批准,我市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6名工作人员补充到广元中学等事业单位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和范围

完全符合《广元市2023年上半年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条件一览表》(附件2)相应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包括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

其中,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必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等证书,并凭证书办理确认等手续;其他报考者必须在报名时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等证书。

未按规定提供相应证书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不予聘用或不予进入下一个招聘环节,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3)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4)符合本公告招聘岗位所需的招聘条件及资格要求,详见(附件2)。

其中:报考者本人的有效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与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科、专业等资格条件要求应完全相符;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将取消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5)招聘单位的在编在职工作人员,不属于本单位本次招聘对象。

(6)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书面同意。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纪、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曾违反《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川办发〔2002〕40号)第三十四条第二、三、四、五、六款规定被解聘的。

(5)近3年年度考核有基本称职(基本合格)、不称职(不合格)的。

(6)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7)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或乡镇事业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8)在公务员、参公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考录(或公开招聘)中违规违纪且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9)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应当回避的。

(10)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11)拒绝、逃避征集,拒服兵役义务的。

(12)违反有关规定不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3.年龄、工作经历、表彰奖励等时间计算均截止报名第一日(2023年3月10日)。

三、报名及网上缴费

本次公开考试招聘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不组织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3月10日至3月17日24:00。

报名网站:广元人事考试网()。

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明确要求。

报考者应登录报名网站,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有关政策规定、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招聘条件的岗位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违反回避制度,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2.填报信息。

符合条件的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如实、准确地填写《广元市2023年上半年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3,以下简称《报名表》)的各项内容。

报考者在填写个人信息时,应准确表述,便于资格审查。

报考者填写信息不能证明自己完全符合报考条件,不能审查通过的,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3.上传照片。

报考者在网上提交《报名表》后,按网络提示上传JPG格式、大小15-20K的本人近期免冠证件照。

有关单位根据报考者所传照片的质量在网上进行审查,并在报考者上传照片后2日内反馈审查意见。

上传照片质量不合格的,报考者应按提示要求重新上传。

4.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审查工作。

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审查工作由市级相关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负责。

在报考者网上报名后的2日内,市级相关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根据报考者网上填报的《报名表》进行初审,并及时将初审结果通过广元人事考试网反馈给报考者。

网上资格审查仅对报考者提供的报名信息是否完整、上传照片是否符合规范进行核对,不对报名信息真实性进行核实。

网上资格初审的结果和报考者所填《报名表》的各项内容仅作为考生参加笔试的依据,考生是否符合报考条件由资格复审和资格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

(二)网上缴费

通过网上资格初审且上传照片质量合格的报考者,须及时按网络提示进行网上缴费,网上缴费时间截至2023年3月19日24:00止。

按照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笔试每人每科缴费50元。

通过网上资格初审且上传照片质量合格的报考者,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免收笔试费的相关规定详见附件4(应先进行网上缴费,再到广元市人事考试中心办理退费手续)。

(三)岗位及人员调整

本次公开招聘开考比例(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3:1。

未达到此比例的,调减该岗位招聘名额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岗位调减或取消的情况,2023年3月21日前在广元人事考试网()上向社会公布。

岗位被取消的,报考者可改报符合条件且可以开考的其他招聘岗位。

改报岗位的,请报考者本人于2023年3月22日至3月23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到广元市人力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广元市利州区东坝电子路90号劳动大厦3楼,联系电话0839-3266876、3263349),提交《改报岗位申请书》、与招聘条件有关的证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可以改报岗位。

岗位被取消而未申请改报岗位的,视为自动放弃。

岗位被取消且放弃调整、不愿调整或不能调整的,报考者所缴纳的笔试考务费用,通过互联网自动退回到报考者报名时缴费的账户。

(四)打印《报名表》

上传照片合格且缴费成功的报考者,应及时登录广元人事考试网,按网络提示打印《报名表》两份并妥善保管,供资格审查时使用。

(五)打印准考证

网上报名且缴费成功的报考者,凭号、姓名,于2023年4月3日至4月7日24:00前登录广元人事考试网打印本人准考证。

考试当天,报考者须持本人准考证和(不含旧版临时、过期、复印件、户口簿等)按准考证指定的时间和考场参加笔试。

逾期未打印准考证,以及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而影响考试的,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四、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取综合淘汰的考试方式进行。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考试成绩计算

1.教师岗位考试成绩按以下原则计算:

笔试总成绩=《教育公共基础》成绩+政策性加分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

2.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考试成绩按以下原则计算:

笔试总成绩=《卫生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公共科目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

3.其他岗位考试成绩按以下原则计算:

笔试总成绩=《综合知识》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

应聘各招聘岗位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60分及以上;未形成竞争的,面试成绩不低于70分,且由面试小组三分之二及以上成员表决通过,表决情况应记录在册。

(二)笔试

1.《教育公共基础》考试大纲按照《四川省中小学公开招聘教师教育公共基础笔试和复习大纲》执行;《卫生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按照《四川省省属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公共科目笔试大纲(试行)》执行;《综合知识》笔试考试大纲参照修订后的《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综合知识〉笔试复习大纲》执行。

考试大纲请考生登录四川人事考试网查阅或下载,复习资料请考生自行选购。

2.笔试分别于2023年4月8日、9日举行(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其中,4月8日笔试科目为《教育公共基础》,4月9日笔试科目为《卫生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公共科目笔试》、《综合知识》。

笔试科目缺考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取消报考资格。

3.《教育公共基础》《卫生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公共科目笔试》《综合知识》考试时间均为120分钟,满分均为100分。

4.笔试成绩在广元人事考试网公布,考生凭本人号码查询。

阅卷工作用分数处理自动化系统,没有人工登分、核分过程,原则上不受理考生查分申请。

因缺考、违纪、零分等特殊情况需申请查分的,应于笔试成绩公布之日起3日内向广元市人事考试中心提交书面申请,查分结果将在广元人事考试网公布。

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笔试总成绩于规定时间内在市级相关主管部门网站上公布。

5.政策性加分。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加分办法见附件5。

申请加分的报考人员,应于2023年4月6日至4月7日(8:30-12:00,14:30-18:00)将服务所在地县以上有关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考核材料和服务证书原件报市人力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审查。

(三)面试

1.面试工作由相关市级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面试方式根据招聘岗位特点确定,并在面试资格审查时通知应参加面试的考生。

2.资格审查手续办理。

根据参考人员笔试总成绩和具体招聘岗位的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不超过3: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

与最后一名资格审查人员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进入资格审查人员。

资格审查的时间、地点及人员名单提前5个工作日在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网站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报考者注意查询。

参加资格审查的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带上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手续:

(1)《报名表》2份(请考生在报名时从广元人事考试网上自行打印,并按要求粘贴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

(2)原件和复印件1份。

(3)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4)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证书(证明)原件和复印件1份。

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取得毕业证书前)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时,需提供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材料。

考生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报考者毕业时取得的有效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不符者,取消报考者的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由此产生的空缺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

资格审查在两天内进行。

第一天只审查市级相关主管部门网站公布的应参加资格审查的人员,第一天的资格审查截至当日16:30。

递补参加资格审查的人员,由市级相关主管部门在第一天资格审查结束后根据报考者所留联系电话直接通知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

递补人员资格审查在第二天进行(即第二天只审查递补人员)。

按要求参加递补资格审查者,因报考者联系电话留错或不畅通等原因导致不能通知其递补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行放弃,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3.面试时间和地点。

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请考生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

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到考场候考。

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空缺不再递补面试人员。

4.面试成绩公布。

考生的面试成绩当场宣布,并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

(四)考试成绩公布

面试工作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市级相关主管部门网站上公告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成绩(含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及排名)。

五、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招聘名额,按照报考者考试总成绩,由市级相关主管部门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

如考试总成绩相同且无法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如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相同,则由市级相关主管部门安排加试,然后根据加试成绩排序确定体检人员。

(二)体检项目和标准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规定执行。

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力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的要求执行。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由市级相关主管部门负责,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人员名单随面试人员的考试成绩同时公布。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集合以及未按规定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弃权。

(四)复检及递补

招聘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天内提出复检要求。

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

复检在有关部门指定的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考生主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空额,按照该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五)体检费用

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报考者承担。

六、考察

市级相关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或学业业绩等方面进行考察,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或学籍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

对考察中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因考察不合格或考生主动放弃等原因产生的空额,按照该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行体检和考察,递补只进行一次。

七、公示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者,由市级相关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进行审查,经审查合格的确认为拟聘用人员,并在市级相关主管部门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专业、学历、执(职)业资格、考试成绩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举报者必须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问题的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予聘用,但一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公示之日起,因各种原因产生的空额,均不再递补。

八、办理聘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者,由市级相关主管部门通知其报送招聘相关材料,原为在职人员的,应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解除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的相关手续。

市级相关主管部门负责对报考人员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并在汇总后将拟聘用人员的相关材料报市人力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

通过审核确认的拟聘用人员,取得聘用人员资格。

招聘单位凭市人力社会保障局的确认文件,通知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在至多一个月内到单位报到,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未按规定时间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人员资格。

九、相关事项提示

(一)考生应树立诚信考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的理念,遵守公告,公平竞争,正确面对考试结果。

(二)请报考者网上报名时最好留下两种****(移动电话),在招聘期间不要变更所留电话号码,并保持通讯畅通。

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市人力社会保障局未举办也未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资格审查贯穿招聘的全过程,不符招聘相关条件的请勿报考,否则将取消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五)根据《四川省鼓励引导人才向基层流动十条措施》,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应届毕业生,聘用后5年内须安排到基层锻炼2年。

(六)公示无异议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如本人2023年7月31日前实际取得的毕业证、学位证与本公告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及专业不符的,取消拟聘用人员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七)拟聘人员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试用期制度。

十、纪律与监督

有关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对违反规定、弄虚作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凡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第6号令)第三十条和考风考纪规定,特别是不按公告规定进行资格审查的,按原省人事厅、省监察厅印发的《四川省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和原人事部第6号令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等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政纪党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一、资格审查、政策咨询及监督电话

本公告中涉及的招聘岗位、招聘条件、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等事宜,请向市级相关主管部门咨询。

未尽事宜,由广元市人力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一)资格审查、政策咨询电话(区号0839)

广元市教育局:3328052

广元市交通运输局:3265370

(二)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

028-83336031?0839-3308105

(三)监督电话(区号0839)

广元市人力和社会保障局:3263349、3266876

附件:1.公开考试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2.广元市2023年上半年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条件一览表

3.广元市2023年上半年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4.免收笔试费相关规定

5.政策性加分相关规定

广元市人力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3月7日

附件:

附件1:公开考试招聘单位基本情况.pdf

附件2:广元市2023年上半年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条件一览表.pdf

附件3:广元市2023年上半年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附件4:免收笔试费相关规定.pdf

附件5:政策性加分相关规定.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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