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22年南信大大气科学专业330分能进复试吗

2.我国东南沿海有多少个岛与

3.2005年世界气象日主题是什么?

4.国考的岗位都有哪些?

5.海南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

海洋气象公告最新_海洋气象信息预报

报考公务员需满足一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年10月15日至19年10月15日期间出生),2016年应届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4年10月15日以后出生);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八)具备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中央机关及其省级直属机构除部分特殊职位和专业性较强的职位外,主要招录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中央机关直属市(地)级机构职位、县(区)级及以下职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0%左右的职位用于招录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地处艰苦边远地区的中央机关直属机构县(区)级以下职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根据《关于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的意见》(人社部发〔2014〕61号)取措施适当降低进入门槛。

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报考中央机关的人员,曾在市(地)直属机关工作的经历,也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以上基层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到2015年10月。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一、组织单位不同

首先要明确“国考”、“省考”的基本概念。国、省考的概念差别,是由考试组织单位和考录机关的层级、地域范围决定的。国考,全称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招录公务员考试,由中央组织部、人力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组织,为中央、国家机关及其直属机构招录公务员,面向全国举行;省考,以各省为单位,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和社会保障厅以及省公务员局组织的公务员招录考试,为省、市、县、乡四级机关招录公务员,在本省范围内举行。

二、考录机关不同

考录机关即通过考试录用公务员的单位,是公务员考试的需求方和新录用公务员的接收方,各机关单位根据职能、编制、岗位、在岗人员数量变化,每年或每半年一次向同级公务员考试主管部门(人社部门及由其管理的公务员局)提出招录,经组织、人事部门批准后由主管部门制定方案、组织实施考试。

按考录机关层级和隶属关系,公务员考录职位分为中央和地方两大序列,中央序列职位的考试即通称的“国考”,地方序列职位的考试即通称的“省考”。按机构性质和职能,中央和地方两大公务员考录序列又分为多个类别和系统:

国考即中央公务员考录序列,分为中央党群机关、中央国家行政机关、中央国家行政机关直属机构和派出机构、院系统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四个系统。

其中,中央党群机关的“中央”是指机构级别,是党和国家最高级别、最核心层次的领导机关,“党群”是指执政党(中央各工作部门)、民主党派和人民团体(共青团中央、全国总工会、全国妇联)、国家立法机关(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部门)、参政机关(全国政协常委会工作部门)、司法机关(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通称“两高”);

中央国家行政机关,“行政机关”指系统具有行政职能的部门,“国家行政机关”表明了行政部门的法定地位和行政级别,专指中央即院内设机构(如办公厅、机关事务管理局)、组成部门(如外交部、发改委)、直属机构(如海关总署、新闻出版广电总局)、院部委管理的国家局(如国土部管理的国家海洋局、人社部管理的国家公务员局)。中央部委、各大部委,视使用的具体场合,有时泛指党中央、院两大系统的各个部委,有时专指党中央或院某一个系统所属的部委。

中央国家行政机关直属机构和派出机构,主要指院系统各部门直属或派出的工作机构,如审计署派驻各地的审计特派员办事处、工信部各省通信管理局、民航各区域管理局、各地区海关。由院部委、国家局直接管理的各类机构,在管理关系上又称为院系统垂直管理部门,其人事、经费、业务不受地方党委和的干预。

院系统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是指由院或院系统部委管理、有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其工作人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具有公务员编制,如统计局各地调查队、各地气象局、地震局、海监总(支)队。同以上三类机构相比,此类单位仅用“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界定以示区别,其地位、职权和人员待遇并无不同,且机构性质与工作人员身份可能随形势变化、机构改革而转换,行政性强、执法职能需要强化的单位有成为院系统直属和派出机构的可能。

省考即各省公务员考录序列,机构和职位分类实际与中央四大系统有对应关系,也分为党群机关、行政机关、行政机关直属机构和派出机构、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四个系统;在层级上,按照我国行政区域划分,各机构及其考录职位分为省、市、县、乡四个层级。其中,部分省级行政机关直属和派出机构,即省各部门(厅局)直接管理、派驻各市以下地区履行职能的机构,如工商局、质监局、食药监局、地税局,在管理关系上又称为省系统垂直管理部门,其人事、经费、业务活动接受省直主管部门和市地级以下党委、的双重管理。建议考生在选择职位时,对符合自身学历条件和专业、经验、兴趣的“参公”单位可放心选择、大胆报考,不放过人岗相契的最佳机会。

三、招考对象范围不同

公务员招录考试的招考对象为符合基本法定条件和各职位特定条件的我国公民,但国考和省考的具体招考对象并不相同。其中,国考招考具有地域的全国性、范围的广泛性和条件的开放性,全国各省区居民均可报考,无户籍限制;省考的招考范围则没有那么五湖四海,部分省区、部分职位有户籍限制,中公专家建议考生在报考时要仔细核对每个省考职位的户籍条件。

报考者经过履行考录程序、各项审查考察合格后,进入招录单位工作,即具有公务员身份,享受相关待遇,试用期间同样享有公务员的各项权利。公务员是由《公务员法》界定的概念,其三个界定要素为: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中央机关和地方各级机关符合上述三个要素的工作人员统称公务员,口头上沿用《公务员法》颁布之前的习惯,有称为“国家公务员”的,是指为党和国家工作的人员,并非特指中央级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四、考试科目相同但细节有所不同

1、笔试:包括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两部分。公共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行测为统一一套试题,而申论分为省级以上和副省及以下两类试卷,部分职位加试专业科目。(例如:证监会、银监会、保监会以及外交部等需要加试)。省考和国考类似,但有些省份会根据自己的本省的情况略有改变。如江苏省考会将公共基础从行测中分离出来,单独列为一门公共基础考试,即江苏省考考行测、申论和公共基础三门,上海等地的部分职位考试还需加试农村基础知识和社区基础知识等;再如山东省考行测也是考同一套试卷,但申论根据考察对象不同分为ABC三类。

2、面试:国考和省考基本用结构化面试,部分省份和国考职位用无领导形式。

3、公共科目命题区别

1)题型基本相同。一般都会有这样的说法,叫做国考是省考的风向标。大部分省市命题及考试大纲均用国考的形式。

2)命题模式不同。国考一般有自己的命题组,由命题专家统一命题;省考试题分为独立命题和统一命题,独立命题的省份有自己的命题程序,统一时间考试的省份则有国家命题组和各省命题组的共同参与。

3)题量不同。国考行测近两年都是135道题,答题时间为120分钟,省考会有所不同,有些地方考试为90分钟100题,有些地方与国考一致。申论考试一般材料数量各不相同,多数省份维持在一个稳定的变化区间,如江苏、陕西、多省省考历年均比较稳定,江苏在7-10则,陕西在6-11则,多省省考亦在6-11则的变化区间,而个别省份如北京、深圳等材料则数变化幅度较大,如北京在5-16则,深圳在2-16则。申论测查方向基本参照国考,作文分值有些省份不同于国考,国考作文分值一般是35到40分,例如安徽省考作文是50分。具体情况考生还是要关注报考地的考试大纲。

五、考试时间不同

国考报名时间固定在每年10月中下旬,考试时间则固定在每年11月的第四个星期日或12月的第一个星期日。

省考考试时间差异较大,部分省份省考集中在每年的3至5月份、9月份(4月份、9月份会各有一次多省份同天考试),部分省份如河南省考会在下半年举行,但时间比较分散,少数省份例如:四川、重庆一年内还有春、秋季两次考试。也有一些省(市、区)不是每年举行公务员考试,比如内蒙古2013年就没有举行公务员考试。除了省考,一些地市还会单独举行公务员考试,例如深圳、广州就同广东省考分开。

六、考题难度有差别

命题的难易程度不一样,国考相对省考难度更大一些,首先表现在题量方面,大多省考行测试卷120道题目,而国考会有135道题目。申论方面国考试卷分副省级和地市级两种,对于考生的答题要求也是不一样的,相对字数要求也会更高。

七、录用待遇有差距

中央和地方各级机关公务员按照同一法律、同一制度管理,录用后受到同一薪酬体系的规范,但具体工资标准并未完全统一,晋升空间和成长锻炼的机会也存在差异。

从工资待遇上看,各行业系统之间、各层级之间视掌握财力多少、财经纪律约束力强弱的不同,呈现出显著的地域差距、行业差距和层级差距。东部沿海和一线城市的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高于中西部地区,财税、金融、证券监管部门的工资水平高于其他部门,基层财经纪律执行宽松的地区机关奖金数额高于市地级以上机关。

从晋升空间和岗位交流的机会上看,垂直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职位专业性强、内部管理较封闭,晋升渠道和交流平台较单一,呈系统内循环的趋势。如国家税务局系统、海关、边检系统的人员大多只能在本系统内晋升、异地调动,从江苏国税局调到大连国税局,不能从大连国税局调到大连市,跨部门、跨系统横向调动、交流与升迁的机会少之又少;而各级综合管理类、行政执法类工作人员,其职位和工作内容具有公共性质,管理的开放性较强,人员流动性管理较宽松,在中央鼓励各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和后备人才跨地区、跨行业交流任职的政策导向下,普通行业系统的公务员有更多的横向流动、调出原部门的机会。由于部门多、平台广,其纵向的晋升空间也远大于单一系统的垂直管理部门公务员。

2022年南信大大气科学专业330分能进复试吗

南海问题包括一系列复杂的争端,其产生的根源是有关国家歪曲事实、非法侵占中国的南海诸岛并动用一切手段企图将侵占行为合法化。近年来,美国等国还利用“南海航行与飞越自由问题”、“中国搞南海军事化”等伪命题进行炒作,无理指责和诽谤对中国维护南海主权权益的正当行为,破坏南海地区稳定,企图实现其不可告人的目的。、

南海问题的内容:

一、中国对南海诸岛及其附近海域拥有无可争辩的主权

中国在南海的活动已有2000多年的历史。中国最早发现、命名和开发经营南海诸岛,最早并持续对南海诸岛实施主权管辖,从未放弃过对南海诸岛及其附近海域的主权和其他相关权利。1939年,日本非法侵占了西沙群岛和南沙群岛。二战结束后,根据1943年中美英《开罗宣言》和1945年《波茨坦公告》的规定,日本将窃取的中国领土,包括台湾和澎湖列岛、西沙群岛和南沙群岛等归还中国,中国通过编制地名、公布地图、行政建制、军事驻守等方式宣示了主权。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中国同样一直坚持并取实际行动维护南海诸岛的主权。195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关于领海的声明》和199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领海及毗连区法》均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领土包括东沙群岛、西沙群岛、中沙群岛和南沙群岛。

有三点需要特别澄清:一是无人定居的领地不一定是无主领地,就像房子没有人住不等于房子没有主人一样;二是无论是传统的国际法还是现代的国际法,都没有以地理位置远近来决定海洋岛礁的领土主权归属这种说法;三是20世纪70年代之前,南海诸岛属于中国是国际社会的普遍认知,没有任何国家提出异议。

随着南海海域丰富的油气被发现,自20世纪70年代起,菲律宾、越南、马来西亚陆续开始侵占中国南沙群岛岛礁,这种武力侵占行为是国际法所明令禁止的。中国不承认并坚决反对把南沙群岛部分岛礁被武力侵占的状态说成是“既成事实”或“现状”,因为有关国家的武力侵占行为是非法和无效的。为了维护地区局势稳定,中国始终保持高度克制,坚持通过谈判协商解决有关争端,但这种克制决不能解释成中国默认放弃了被侵占岛礁的主权。

二、“南海断续线”不违反《联合国海洋法公约》

1948年,中国以对外公布南海断续线的方式,重申中国自古以来在南海拥有的领土主权和其他相关权利。包括南海沿岸国在内的国际社会在很长时期并未提出任何异议,也没有哪个国家就此提出外交交涉,包括美欧在内的许多国家和地区出版的地图均据此将线内的南海海域标绘为中国疆域。

现行的《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于1982年获得通过,1994年正式生效。该公约在总结近代以来国际海洋法诸多理论和实践基础上,明确规定了不同类型的海洋区域管辖权,为当代国家间的海洋划界提供了基本法律依据。但该公约不涉及岛礁等领土主权归属认定,也不否认国家间取协商方式解决涉海争端。该公约中有很多关于历史性所有权、历史性海湾的规定,并不反对在它之前已经形成的历史性权利。

南海断续线重申了中国自古以来拥有的南海诸岛及附近海域的主权和相关权益。从国际法层面看,领土主权问题是习惯国际法调整的范围,不是《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调整的范围。因此,不能把该公约作为评判南海断续线合法性的唯一或主要依据,更不应允许利用该公约将任何侵犯和损害一国领土主权的行为“合法化”。一些国家将海洋划界问题与岛礁主权归属问题相混淆,指责南海断续线违反《公约》,实质上是在挑战中国对南海诸岛的主权。

三、不存在所谓的“南海航行和飞越自由受到影响”

事实上,各国依据国际法在南海享有正常的航行和飞越自由,这一点各有关国家从未存在分歧,也从未遇到过任何阻碍。中国和南海沿岸各国在这方面都尽到了应尽的义务并提供了有力保障。

中国大部分能源和海上货物贸易运输经过南海,作为南海最大的沿岸国,维护南海航行自由既是国际法的要求,也符合中国自身国家利益。因此,中国坚定不移维护南海航行和飞越自由与安全,确保航道航行畅通。中国也希望有关国家严守国际法,尊重沿岸国主权、安全和相关权益。

真正威胁南海和平稳定和航行飞越自由的,是美国等个别国家打着“行使航行和飞越自由”口号,在南海炫耀武力,抵近侦察,甚至派军舰战机抵近中国南沙群岛有关岛礁临近海空挑衅,制造紧张局势,威胁中国主权和安全。

美国没有加入《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却在南海问题上一直主张所谓的“航行和飞越自由”,这是基于19年美国推出的一项外交和军事性质的“航行自由”而来。美国认为当时第三世界沿海国扩大海洋权主张的形势损害美国霸权,为抗衡即将诞生的新的国际海洋法制度、最大程度维护美国军事力量出入各大洋的自由和机动性,美国制定该“航行自由”,自行判定其他国家和地区的所谓“过度海洋主张”,并向这些国家和地区海域派遣军舰和军机,以显示美国不接受这些国家和地区的权利主张。这种“航行和飞越自由”超出了国际法中的“航行自由”范畴,其理论和实践毫无国际法依据且十分霸道。比如,国际法没有非常明确地规定关于领海基线的画法,一些国家的领海基线用直线画法,早在1951年国际法院就确认这一画法“不违反国际法”。但美国将该直线画法称作“过度海洋主张”而不予承认。再如,《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规定沿海国有200海里专属经济区的相应管辖权,其他国家需予以尊重。但美国认为,在12海里的领海以外就算国际水域,美国有权开展包括军事航行在内的任何活动。美国所主张的“航行和飞越自由”到底合不合理、合不合法,明眼人一看便知。

美国炒作“南海航行和飞越自由”纯粹出于政治和军事目的,是在为美国军舰和战机抵近有关国家近岸海域侦察制造借口。美国把美军在南海的大量存在说成是对南海航行和飞越自由的基本保障,却把中国军事力量成长说成是对南海航行和飞越自由的主要威胁,这是颠倒黑白,宣扬另一种形式的“中国威胁论”。美国用军舰军机抵近甚至进入中国有关岛礁邻近海空域,进行长时间、大范围、高频度的活动,早已不属于航行自由的范围,而是严重的政治和军事挑衅,极易导致不测发生,是十分危险的,中国将取一切必要措施坚决予以应对。

四、指责中国开展南沙岛礁建设、污蔑中国搞南海“军事化”毫无道理

近年来,中国在南沙群岛部分驻守岛礁上开展了陆域吹填及岛礁设施建设等工程,这是中国主权范围内的事,不针对任何国家,不会对各国依据国际法在南海享有的航行和飞越自由造成任何影响,也不会对南海的海洋生态环境造成破坏。中国南沙岛礁建设除满足必要的国防需求外,更多是为各类民事需求服务,以更好地履行中国在海上搜救、防灾减灾、海洋科研、气象观察、生态环境保护、航行安全、渔业生产服务等方面承担的国际责任和义务。中国在自己的领土上进行岛礁建设,无论规模多大、速度多快均无可非议。

中国在自己的领土上部署必要军事设施,取措施保护岛礁及人员和设施安全、应对各种威胁,这与各国普遍做法一致,不存在“军事化”问题。中国坚持走和平发展道路,坚持防御性国防政策,坚持与邻为善、与邻为伴的周边外交政策,坚持通过谈判磋商和平解决争议。这些政策是一贯和明确的,不会改变。事实上,美国炒作渲染南海问题,加大其军事存在,频繁派军机抵近侦察,炫耀武力,开展有针对性军演,推动地区军备升级,甚至派军舰军机到中国南沙群岛有关岛礁临近海空进行挑衅,这些行为才是危险的军事化行动和对南海和平稳定的最大威胁。美国要求中方承诺不在有关岛礁建设军事设施,不在南海保持军事存在,这是企图剥夺中国作为主权国家的自卫权。以此指责中国搞南海“军事化”,是彻头彻尾的颠倒黑白,中国也绝不会接受。

我国东南沿海有多少个岛与

可以进复试。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2022年研究生考试复试分数线最新公布中,大气科学的复试分数线为311分,所以330分是可以复试的。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简称南信大,位于江苏省南京市,是一所以大气科学为特色的全国重点大学,由江苏省人民、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中国气象局、国家海洋局共建,是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江苏高水平大学建设高峰A类建设高校,中国高校行星科学联盟成员,入选国家2011、国家特色重点学科项目建设高校、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高校、中国奖学金来华留学生接收院校、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全国首批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应急管理学院建设首批试点学校。

2005年世界气象日主题是什么?

中国的面积达500平方米以上的岛屿为6536个,总面积72800多平方公里,岛屿岸线长14217.8公里。其中有人居住的岛屿为450个。中国岛屿小岛多、大岛少,无人岛多、有人岛少,缺水岛多、有水岛少。我国面积超过1000平方千米的大岛有3个;台湾岛、海南岛、崇明岛。按其成因可分3类: 基岩岛、冲积岛、珊瑚礁岛。东海约占岛屿总数的60%,南海约占30%,黄、渤海约占10%。

基岩岛

由基岩构成的岛屿占中国岛屿总数的90%以上,它们受新华夏构造体系的控制,多呈北北东方向,以群岛或列岛形式作

有规律的分布。台湾岛和海南岛是中国两个最大的基岩岛。

台湾岛 台湾岛面积3.578万平方公里,为中国第一大岛。岛上山地占2/3,平原占1/3。台湾岛地质构造上位处西太平洋岛弧带,渐新世至上新世时由地槽回返成为年轻的褶皱带,因而岛上新构造运动强烈,地震活动频繁,第四纪冰期低海面时,台湾岛曾与大陆相连。在地形上,台湾西部为平原台地,东部为山岭。主要山脉有台东海岸山脉、中央山脉、玉山山脉和阿里山山脉,最高峰玉山主峰海拔39米。整个岛屿及山脉走向均为北北东。河流多循断裂发育。浊水溪形成台湾最大的西螺—台南冲积平原,淡水溪形成屏东平原。台湾东海岸为断层海岸,岸线顺直,崖壁陡峭。

海南岛 海南岛面积3.438万平方公里,为中国第二大岛。海南岛地势中央高四周低,水系呈放射状。台地平原占总面积的65%,山地丘陵占35%。主峰五指山海拔1867米。海南岛在更新世早中期才与雷州半岛分离。海南岛北部玄武岩分布广泛,并保留有完好的火山口。沿岸发育不少典型的沙坝和潟湖港湾,湾内生长红树林。

其他基岩岛屿 分布在下列几个地区:

①辽东半岛沿海。长山列岛位于辽东半岛东南沿海,共50多座岛屿,可分为3个岛群:北为石城列岛,包括石城岛和大、小王家岛等;西南为长山列岛,包括大、小长山岛、广鹿岛等;南为外长山列岛,包括海洋岛、獐子岛等。其中以大长山岛最大,海洋岛最高,海拔388米。构成长山列岛的基岩为震旦—寒武系地层。受棋盘格构造制约,岛屿排列有一定的规律。此外,在辽东湾内也散布一些小岛。

②山东半岛沿海。庙岛群岛居渤海海峡,共有30多座岛屿,可分3个岛群:北岛群有南、北隍城岛和大、小钦岛;中岛群有砣矶岛、高山岛等;南岛群有南、北长山岛和大、小黑山岛、庙岛等。其中以南长山岛为最大,面积20.4平方公里。群岛主要由前震旦系变质岩构成,岛屿排列方向与构造线一致,呈北北东向。此外,山东半岛沿海还有刘公岛、田横岛及灵山岛等,并发育了一些陆连岛,如芝罘岛等。

③浙闽沿海。舟山群岛为中国最大的群岛, 由大、小共1339座岛屿组成,其中以舟山岛最大,面积472平方公里,为中国第4大岛。其次有六横岛、朱家尖岛、普陀岛、岱山岛及泗礁岛等。群岛为浙闽隆起带向海延伸部分,主要由中生代火山岩构成。浙江沿海除舟山群岛外,尚有韭山、鱼山及南麂、北麂列岛等。福建沿海主要有台山、四□、马祖及白犬等列岛。

④华南沿海。万山群岛位于珠江口外,共有150多座岛屿,主要有香港岛、 高栏岛和上、下川岛等及担杆、万山等列岛。这些岛屿主要由燕山期花岗岩组成。此外,华南沿海还有东海、硇洲、涠洲、斜阳等岛散布。

⑤台湾附近海域。澎湖列岛位于台湾海峡南部,共64座岛屿,八罩水道分其为南、北两岛群。北岛群有澎湖、渔翁和白沙岛,组成澎湖港;南岛群有八罩岛、花屿和大屿等。澎湖列岛主要由玄武岩组成的火山岛,周围发育裾礁。钓鱼岛列岛位于台湾东北约100海里外,由钓鱼岛、黄尾屿、赤尾屿等组成。此外,还有绿岛、兰屿等。

冲积岛

河流入海,泥沙常在口门附近堆积形成沙岛,或称冲积岛。

崇明岛位于长江口,面积1083平方公里,为中国第3大岛,也是中国最大的冲积岛。在公元7世纪前,长江口就出现东沙和西沙,其后沙洲游移不定,崇明岛即是在16世纪长沙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20世纪50年代以来,加固堤防,稳定坍势;同时围海造田,使崇明岛面积扩大了80%。崇明岛南面的长兴、横沙两沙岛原也是一群沙洲,100年前这里尚是几片分散的河口沼泽地,19世纪下半叶开始围垦,近二三十年来修筑堤坝、人工促淤,渐成现状。

百里洲位于长江中游荆江段首段,全国第二大冲积岛。因环江堤防长74公里,合百余华里,故得名百里洲。1955年成立百里洲区,后多次变更,1998年撤乡建镇,版图面积213平方公里,现辖41个村(居)委会,常住人口近10万人。

珠江河口沙岛 或由河口心滩发育而成,或受基岩岛屿阻拦,在其隐蔽处积沙而成。起初珠江口的汊道宽阔,沙洲散布,后经围垦和促淤,汊道束狭,逐步形成汊道纵横的珠江三角洲。现今沙岛仍在不断伸展,尤以万顷沙、灯笼沙淤涨最快。

台湾西岸沙岛 台湾西岸浊水溪和曾文溪三角洲外的几列沙岛是典型的由河口沙嘴发育而成的沙岛。沙岛断续分布,其内侧与陆地之间为□湖。

此外,在滦河、黄河和韩江三角洲等地亦有沙岛分布。

浙江省位于东海的近邻,东经118°01'至123°08',北纬27°01'至31°10',面积10.18万平方公里。山多岛多,有2100多个岛,是中国岛屿最多的省份。

珊瑚礁岛

珊瑚礁岛主要分布在南海。中新世以后,海底火山喷发形成一系列出露海面的火山礁,造礁珊瑚便在其四周生长,形成裾礁。第四纪海盆下沉与海面升降,使裾礁演化成堡礁、环礁。由岛、沙、礁、滩组成的南海诸岛包括东沙、中沙、西沙和南沙四大群岛及黄岩岛(见南海诸岛)。

据测算,大约90%的岛屿集中分布在浙、闽、粤三省及仅次于上述三省的辽宁、山东、台湾。我国岛屿面积一般不太大,90%的岛屿面积不足1平方公里,超过100平方公里的岛屿仅有10个。

以下所列为中国的海洋中的岛屿,不包括江河、湖泊中的岛屿(如:黑瞎子岛、扬中市太平洲、福州市南台岛、西洞庭山、微山岛、青海湖鸟岛、海心山等)

名称 陆地面积(k㎡)

台湾岛 36,192,海南岛 33,210,崇明岛 1241.21,舟山岛 485,东海岛 286

海坛岛 267.13(海坛岛为平潭县的主岛,平潭县由126个岛屿组成)

东山岛 194,长兴岛 155.5,大屿山 147.16,上川岛 137.17,金门岛 134.25

厦门岛 132.51,南三岛 123.40,岱山岛 108.99,南澳岛 105.24,六横岛 .79

长兴岛 87.86,南田岛 86.37,下川岛 81.73,达濠岛 80.84,香港岛 78.40

金塘岛 77.43,横琴岛 67.22,龙穴岛 65,琅岐岛 64.65,澎湖本岛 64.24,朱家尖岛 63.19,衢山岛 59.94,硇洲岛 49.89,横沙岛 49.26,兰屿 48.39,紫泥岛 46.99

南日岛 45.08,桃花岛 40.64,曹妃甸 40,高塘岛 39.11,大长涂山 33.56

灵昆岛-霓屿岛 30.38 (分属温州市龙湾区和洞头县,2006年灵霓大堤(北堤)将两岛相连,未来南堤修建后将在两堤之间填海,面积将超过100平方公里。有灵昆大桥通大陆),石城岛 30.36,三都岛 29.57,大门岛 28.69,大榭岛 28.37,洞头岛 28

梅山岛 26.90,广鹿岛 26.77,大长山岛 25.69,涠洲岛 24.98,淇澳岛 23

秀山岛 22.88,泗礁山 21.80。大嵛山 21.50,氹仔-路环 19.3 (澳门的两岛,已通过填海造陆相连合一。有大桥通澳门半岛),西屿 18.71,海洋岛 18.48,渔翁岛 18.2 (为澎湖列岛中的第二大岛屿),小长山岛 17.63,虾峙岛 17.01,威远岛 16.80,绿岛 15.09,小金门岛 14.85,登步岛 14.51,小洋山 14.5 (洋山开港后,通过促淤围陆与周围小岛连接,小洋山的面积成倍扩增,且随着洋山港的建设,还在不断增长),湄洲岛 14.21,册子岛 14.20,白沙岛 14.1 (为澎湖列岛中的第三大岛屿),乌礁洲 13.84,望安岛 13.78 (为澎湖列岛中的第四大岛屿)

南丫岛 13.74,粗芦岛 13.67,小长涂山 13.6,担杆岛 13.49,花岙岛 13.37,南长山岛 12.8,赤鱲角 12.70,渔岛 12.44,普陀山 11.85,荷包岛 11.72,菊花岛 11.71,浮鹰岛 11.50,长白岛 11.10,檀头山 11.03,大练岛 10.84,青衣岛 10.59,龙门岛 10.52,南竿岛 10.43 (为马祖列岛中的第一大岛)

争议岛屿编辑

钓鱼岛

钓鱼诸岛及其附近海域自古以来是属于中国,一向为我国渔民作业、药和避风场所。清光绪十九年(1893),慈禧太后将该钓鱼台、黄尾屿、赤尾屿三小岛嘉奖给她治病的盛宣怀为产业,供求药之用。在琉球编的琉球正史《中山世鉴》中,详细介绍了琉球所属36岛的情况,并指出其西界为姑米山,内中并没有包括钓鱼岛、黄尾屿、赤尾屿等岛屿。日本于1605年派兵攻陷琉球,并于1610年测量琉球土地,也没有提到钓鱼等岛屿。清乾隆五十年(1785),日本仙台人林子平彩绘《三国通览图说》中,明显地把钓鱼岛与琉球诸岛画成不同颜色,以示区别;凡属琉球的地区均用日文加注,而钓鱼岛等岛屿则没有。

1894年8月1日,日本向清宣战,甲午战争爆发。1895年早月17日,中日签订《马关条约》,中国割让台湾、澎湖及附属岛屿给日本,钓鱼岛是台湾的附属岛屿,在条约的范围之内。1945年日本投降,中、英、美三国发表波斯坦公告,规定日本之主权只限于本州、北海道、、四国本土以内,日本太平洋上夺得或占领的一切岛屿,归还中国,其中自然也应包括钓鱼岛。但钓鱼岛等岛屿却被美军占作靶场。

1968年,钓鱼岛附近海域发现大油田,日本遂勾结美国,企图霸占钓鱼岛。1969年11月,美国与日本达成协议,决定于12年把琉球群岛交还给日本管制;同时一再出现美国要把钓鱼岛交给日本的报道。10年8月12日美驻日大使馆发言人谈话表示:“福摩萨(即台湾)附近的尖阁群岛(即钓鱼岛等岛屿)被认为是琉球群岛的一部分,将来要归还日本。”从而激起海内外华人的强烈反响,保钓运动开始走向高潮。迫于舆论的压力,美国院11年4月9日发表声明:“尖阁群岛的行政管辖权在12年将同琉球一道归还给日本。”但又说:“尖阁群岛的主权的任何争执应由双方自己解决,或者由第三方加以裁判,如果双方希望这样做的话。”12年5月15日美国正式把琉球交给日本,钓鱼岛等岛屿也被一起移交。

在钓鱼岛主权问题进行争议的时候,日本加快了实际占有的步伐,在琉球群岛管辖权移交之前,10年7月10日抢先在钓鱼岛上建立主权碑,同时又拨款,于19年在岛上建立“无人气象观测所”。后来又陆续在岛上建立了水文站和直升机场。2012年9月10日上午,日本举行内阁会议,决定用20.5亿日元,从所谓“土地权所有者”手中将钓鱼岛、北小岛、南小岛购入,将其“国有化”。

2012年9月10日,中国发表声明,公布了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的领海基点基线。之后,中国派出执法船在这一海域巡航执法,打破了日本的所谓“实际控制”。

中国国家海洋局2012年9月15日在其网站公布了我国钓鱼岛及其部分附属岛屿地理坐标:[1]

1.钓鱼岛  北纬25°44.6′ 东经123°28.4′

2.龙头鱼岛  北纬25°45′ 东经123°29.2′

3.鲳鱼岛  北纬25°44.0′ 东经123°27.6′

4.大黄鱼岛  北纬25°44.4′ 东经123°28.6′

5.小黄鱼岛 北纬25°44.4′ 东经123°29.0′

6.金钱鱼岛  北纬25°44.4′ 东经123°29.3′

7.金钱鱼西岛  北纬25°44.4′ 东经123°29.3′

8.梅童鱼岛  北纬25°44.4′ 东经123°29.3′

9.梅童鱼东岛  北纬25°44.4′ 东经123°29.3′

10.梅童鱼西岛 北纬25°44.4′ 东经123°29.3′

11.龙王鲷岛  北纬25°44.5′ 东经123°29.4′

12.龙王鲷西岛 北纬25°44.5′ 东经123°29.4′

13.龙王鲷东岛 北纬25°44.4′ 东经123°29.4′

14.龙王鲷南岛 北纬25°44.4′ 东经123°29.4′

15.黄姑鱼岛 北纬25°44.5′ 东经123°29.5′

16.黄尾屿 北纬25°55.4′ 东经123°40.9′

17.海豚岛 北纬25°55.8′ 东经123°40.7′

18.大珠岛 北纬25°55.6′ 东经123°40.7′

19.小珠岛 北纬25°55.6′ 东经123°40.7′

20.上虎牙岛 北纬25°55.7′ 东经123°41.0′

21.下虎牙岛 北纬25°55.8′ 东经123°41.1′

22.西牛角岛 北纬25°55.6′ 东经123°41.1′

23.东牛角岛 北纬25°55.6′ 东经123°41.1′

24.黄牛岛 北纬25°55.6′ 东经123°41.1′

25.牛尾岛 北纬25°55.6′ 东经123°41.2′

26.牛蹄岛 北纬25°55.6′ 东经123°41.2′

27.小龙岛 北纬25°55.5′ 东经123°40.6′

28.大雁岛 北纬25°55.5′ 东经123°40.6′

29.燕子岛 北纬25°55.5′ 东经123°40.5′

30. 刺猬岛  北纬25°55.4′东经123°40.6′

31. 卧蚕岛  北纬25°55.3′东经123°40.6′

32. 大金龟子岛  北纬25°55.3′东经123°40.7′

33. 小金龟子岛  北纬25°55.2′东经123°40.7′

34. 海龟岛  北纬25°55.3′东经123°41.4′

35. 海星岛  北纬25°55.6′东经123°41.3′

36. 海贝岛  北纬25°55.2′东经123°41.2′

37. 赤尾屿  北纬25°55.3′东经124°33.5′

38. 赤背北岛  北纬25°55.5′东经124°33.5′

39. 赤背东岛  北纬25°55.5′东经124°33.7′

40. 赤背西岛  北纬25°55.4′东经124°33.5′

41. 赤背南岛  北纬25°55.4′东经124°33.6′

42. 小赤尾岛  北纬25°55.3′东经124°33.3′

43. 赤头岛  北纬25°55.3′东经124°33.4′

44. 赤冠岛  北纬25°55.3′  东经124°33.4′

45. 赤鼻岛  北纬25°55.3′  东经124°33.4′

46. 赤嘴岛北纬25°55.3′  东经124°33.3′

47. 望赤岛  北纬25°55.2′  东经124°33.2′

48. 北小岛北纬25°43.8′  东经123°32.5′

49. 鸟巢岛北纬25°43.9′  东经123°32.5′

50. 鸟卵岛北纬25°43.9′  东经123°32.5′

51. 小鸟岛北纬25°43.7′  东经123°32.7′

52. 南小岛北纬25°43.4′  东经123°33′

53. 龙门北岛  北纬25°43.5′  东经123°32.7′

54. 龙门岛  北纬25°43.5′  东经123°32.6′

55. 龙门南岛  北纬25°43.4′  东经123°32.7′

56. 卧龙岛  北纬25°43.4′  东经123°32.6′

57. 卧龙西岛  北纬25°43.4′  东经123°32.6′

58. 飞龙北岛  北纬25°43.4′  东经123°33.4′

59. 飞龙岛  北纬25°43.3′  东经123°33.4′

60. 龙珠岛  北纬25°43.3′  东经123°33.3′

61. 飞龙南岛 北纬25°43.3′  东经123°33.4′

62. 长龙岛  北纬25°43.2′  东经123°33.4′

63. 金龙岛  北纬25°43.3′  东经123°33.3′

64. 北屿  北纬25°46.9′  东经123°32.6′

65. 北屿仔岛  北纬25°46.8′  东经123°32.6′

66. 小元宝岛  北纬25°46.8′  东经123°32.6′

67. 飞云岛  北纬25°46.8′  东经123°32.4′

68. 元宝岛  北纬25°46.8′  东经123°32.5′

69. 南屿  北纬25°45.3′  东经123°34′

70. 飞屿  北纬25°44.1′  东经123°30.4′

71. 飞仔岛  北纬25°44.1′  东经123°30.4′

苏岩礁

苏岩礁附近海域自古以来属于中国,是我国鲁、苏、浙、闽、台五省渔民渔场,近代以来包括日、韩无一国家对此提出过异议。中国沿海渔民数千年前即在大海上俯视此一礁岩,隋唐以来日本、高丽循海路来中原进贡的使臣和留学生,以及唐、宋、明、清历代东渡扶桑的中华人士均曾目睹过苏岩,并留下了文献记载,历史古籍确认苏岩属中国无误。清末民初地质学、地理学进步以后,更证实了苏岩位于东海大陆架上,是中国大陆在海底的一部分。

1963:我国货轮“跃进号”在苏岩触礁沉没,中国海军东海舰队和交通部测量大队对苏岩进行精密的测量,绘制了高质量的海图,并且向国际宣誓了领海主权

:韩国济州大学和KBS电视台组成联合考察队,派船到苏岩礁考察,开始夺岛

1987:韩国在苏岩礁上设立航路浮漂

1995:现场海洋调查(水深测量,潮位、海潮流观测)

1996:现场海洋调查(海浪),二维空间水中模型实验,设计及计算作业条件

19:现场海洋调查(海浪),精密海底地形探查,建筑物概念设计、测量

1998:海底地基探测及资料分析,建筑物开始设计,科学基地运营方案

1999:选定和购买观测装备,决定建筑位置,三维空间水中模型实验

2000:各种工程方案、工事课题制作完成,交由现代重工业施工,决定负责部门

2001:详细设计所谓“科学基地“,为提高安全性,进行风动和水力实验,购买观测装备2002:建筑物开工建设,远距观测、通讯系统制作安装,10月下层建筑完工,科学基地临时运营

2003:5月上层建筑完工。各项设备安装完毕,开始试运营,2003年6月11日人工岛竣工典礼。

从年至今,中国一直没有取行动,导致苏岩礁事实上已经落入韩国手中。

南沙群岛

南沙群岛是中国南海诸岛四大群岛中位置最南、岛礁最多、分布最广的群岛。地理上位于北纬3度40分到11度30分和东经109度30分到117度50分之间,南北长500多海里,东西宽400多海里,总面积82万平方海里,由230多个岛、洲、礁、沙和滩组成,露出水面的约占总数的1/5,目前已定名的约192个。主要岛屿有太平岛、南威岛、中业岛、郑和群礁、万安滩等。曾母暗沙是中国领土的最南点。

南沙群岛自古以来就是我国领土。南沙群岛是我国最早发现,命名,开发经营,进行管辖和行使主权的。汉武帝时代,发现了南沙群岛。唐、宋以来,中国人民已在南沙群岛生活和从事捕捞等生产活动。明、清时代,中国明确将南沙群岛划归广东琼州府(今海南省)管辖。1933年南沙群岛被当时统治越南的法国殖民当局侵占,并非法划归巴地省管辖。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日军于1939年3月侵占南沙群岛。1945年日本投降后,中国于1946年派员接收了南沙群岛,并立碑纪念和派兵驻守。1947 年又重新命名东沙、西沙、中沙、南沙4个群岛及各岛、礁、沙、滩的名称,再度划归广东省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1951年8月15日,周恩来发表《关于美英对日和约草案及旧金山会议声明》指出:西沙群岛、南沙群岛和东沙群岛、 中沙群岛一样,“向为中国领土”。

1967年间联合国东南亚大陆礁层探测团提出南炒群岛地区有大量油气,南沙群岛开始受到周边各国的关注,它们一个接一个派兵去占领这些荒无人烟的岛屿来追求它们或新或旧的主权声称。越南陆续在13-14,18,1988, 1990-1991,和1998年先后侵占了我国南沙群岛29个岛屿之多。

南沙群岛主权长期存在争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当局、越南三方均声称拥有该群岛完整的主权,马来西亚、菲律宾则宣称拥有部分岛屿的主权,并且皆有部署军力在此地区确保自身的权益。而文莱与印度尼西亚则是宣称拥有此区海域的主权,进而间接包含了南沙群岛部分水域。

南沙群岛现状:

我国大陆控制的岛屿(共7个):永暑礁、赤瓜礁、东门礁、南薰礁、渚碧礁、华阳礁、美济礁

我国台湾控制的岛屿(共2个):太平岛、中洲岛

越南控制的岛屿(共29个):鸿庥岛、南威岛、景宏岛、南子岛、敦谦沙洲、安波沙洲、染青沙洲、中礁、毕生礁、柏礁、西礁、无乜礁、日积礁、大现礁、六门礁、东礁、南华礁、舶兰礁、奈罗礁、鬼喊礁、琼礁、广雅滩、蓬勃堡、万安滩、西卫滩

马来西亚控制的岛屿(共5个):弹丸礁、光星仔礁、南海礁、榆亚暗沙、簸箕礁

菲律宾控制的岛屿(共8个):马欢岛、南钥岛、中业岛、西月岛、北子岛、费信岛、草沙岛、司令礁

目前,该地区各有关国家正在南沙群岛开展填海造陆工程。截止2014年10月28日,正在进行施工的永署岛(原永暑礁)实际面积已达到0.95平方公里,超过太平岛成为南沙群岛第一大岛

国考的岗位都有哪些?

2005年世界气象日主题

天气,气候,水和可持续发展

3月23日是世界气象日,设立世界气象日旨在庆祝世界气象组织(WMO)公约于1950年3月23日生效.2005年世界气象日的主题是"天气,气候,水和可持续发展",旨在认定气象,水文和相关地球物理学科对人类进步,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环境保护和消除贫困所发挥的重要作用及做出的杰出贡献.

可持续发展是指人类社会发展进程中,在不破坏和环境承载能力的条件下,使自然—经济—社会得到协调发展.坚持可持续发展,不仅关系到人类社会的进步,更关系到人类的生存和永续发展.片面依靠对自然界的掠夺和破坏环境来发展经济,必然会破坏人类赖以生存的大气,淡水,海洋,土地和森林等自然和环境,给人类自身发展带来毁灭性灾难.

伴随着工业化进程而日益呈现的全球气候变暖现象并由此带来极端天气,气候频繁发生的事实,已经为人类社会的发展敲响了警钟.20世纪80年代以来,全球变暖导致极端天气气候增加,给世界和我国经济社会带来了巨大的负面影响.研究表明,气象灾害对我国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相当于GDP的3%—6%,而气象灾害引发的生态,环境,社会,人文,经济等灾害所造成的损失则难以估量.全球变暖还严重地影响我国生态,,环境等安全,制约了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为了推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这一科学发展观的提出,既对气象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又为我国气象事业发展带来了难得的历史机遇.在院的直接领导下, 中国气象局牵头组织了中国气象事业发展战略研究,并取得了重要的研究成果.

加快中国气象事业发展,减轻气象灾害影响,应对气候变化,合理开发利用气象,促进经济与社会的协调发展,是中国气象事业在新世纪新阶段的历史使命和崇高责任.

水短缺将严重制约我国的可持续发展

长期以来,我国水短缺,而用水效率却不高,浪费现象普遍存在,严重制约了经济社会的全面可持续发展.如果不取有力措施,我国有可能在未来出现严重的水危机.

我国水总量2.8万亿立方米,人均水量2200立方米,仅为世界平均水平的四分之一.预计到2030年我国人口将达到峰值16亿,人均水量将降到1760立方米.按国际上一般承认的标准,人均水量少于1700立方米的为用水紧张的国家,届时我国将进入用水紧张时期.在充分考虑节水的情况下,估计用水总量为7000-8000亿立方米,而全国实际可能利用的水量约为8000-9000亿立方米,预计用水量已经接近可利用水量的上限,水进一步开发的难度增大.

水短缺已经成为我国尤其是北方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严重制约因素.目前,我国年缺水总量约为300亿-400亿立方米.全国669个城市中有400个供水不足,110个严重缺水;在32个百万人口以上的特大城市中,有30个长期受缺水困扰.全国城市年缺水量为60亿立方米左右.据有关部门分析,由于供水不足,城市工业每年经济损失2000亿元以上,影响城市人口4000万人.同时,水短缺也使得农业生产受到很大影响,每年农田受旱面积2-6亿亩.

与此同时,我国用水效率不高,普遍存在着用水浪费现象,不仅加剧了水短缺,也增加了污水排放量,加重了水体污染.我国的用水总量与美国相当,但GDP仅为美国的八分之一.我国农业灌溉用水利用系数大多只有0.4-0.5,而很多国家已达到0.7-0.8.工业万元产值用水量平均为241立方米,是发达国家的5-10倍,工业用水的重复利用率平均为40%左右,而发达国家平均为75%一85%.

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

1999年10月31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1999年10月3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令第23号公布,自2000年1月1日起施行.

第四章 气象预报与灾害性天气警报

第二十三条 各级气象主管机构所属的气象台站应当根据需要,发布农业气象预报,城市环境气象预报,火险气象等级预报等专业气象预报,并配合军事气象部门进行国防建设所需的气象服务工作.

第二十四条 各级广播,电视台站和省级人民指定的报纸,应当安排专门的时间或者版面,每天播发或者刊登公众气象预报或者灾害性天气警报.

各级气象主管机构所属的气象台站应当保证其制作的气象预报节目的质量.

广播,电视播出单位改变气象预报节目播发时间安排的,应当事先征得有关气象台站的同意;对国计民生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灾害性天气警报和补充,订正的气象预报,应当及时增播或者插播.

第二十五条 广播,电视,报纸,电信等媒体向社会传播气象预报和灾害性天气警报,必须使用气象主管机构所属的气象台站提供的适时气象信息,并标明发布时间和气象台站的名称.通过传播气象信息获得的收益,应当提取一部分支持气象事业的发展.

第二十六条 信息产业部门应当与气象主管机构密切配合,确保气象通信畅通,准确,及时地传递气象情报,气象预报和灾害性天气警报.

气象无线电专用频道和信道受国家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挤占和干扰.

第五章 气象灾害防御

第二十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应当加强气象灾害监测,预警系统建设,组织有关部门编制气象灾害防御规划,并取有效措施,提高防御气象灾害的能力.有关组织和个人应当服从人民的指挥和安排,做好气象灾害防御工作. (未完待续)

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办法

2001年11月29日海南省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2001年12月1日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47号公布,自2002年1月1日起施行.

第十四条 省气象主管机构应当会同省海洋与渔业,广播电视,信息产业等行政管理部门建立本省海域专业气象信息预报服务网络,逐步覆盖本省管辖的海域,每天播报气象信息不得少于4次,本省管辖的海域出现灾害性气候变化时应当至少每小时播报1次.

市,县,自治县人民应当在所管辖的重要港口组织建立气象信息服务机构,取民办,当地资助的方式,配备必要的设备和专业技术人员,为在海洋作业人员提供气象信息服务.市,县,自治县气象主管机构对气象信息服务机构的业务进行管理和指导.港口气象信息服务机构组建的具体办法,由省人民制定.

第十五条 省人民指定的报纸和广播电台,电视台,应当安排固定版面或者固定时间,每天刊登,按时播发公众气象预报或者灾害性天气警报,对重大灾害性天气警报和补充,订正预报,应当及时刊登或者增播,插播.

电视气象预报节目由发布该预报的气象主管机构所属的气象台站制作并保证制作质量.电视台应当保证播出质量,未经制作单位同意不得修改气象预报节目内容及播出方式.

广播电台,电视台改变气象预报节目播发时间安排的,应当事先征得当地气象主管机构的同意,并提前告知公众.

第十六条 广播电台,电视台,报纸,电信等媒体向社会传播气象预报和灾害性天气警报或者其他气象讯息,必须使用当地气象主管机构所属气象台站直接提供的适时气象信息,并标明发布时间和台站名称.

利用气象主管机构所属气象台站发布的气象信息从事经营活动获得收益的,应当提取一部分用于发展气象事业.具体比例由气象预报制作单位与播发单位约定.

第十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应当加强以灾害监测,预报警报系统为重点的气象防灾减灾基础设施建设,组织有关部门编制气象灾害防御和应急方案,根据气象主管机构提供的气象信息,取有力措施,组织防灾减灾,避免或者减轻气象灾害.

有关组织和个人应当服从人民的指挥和安排,做好气象灾害防御工作. (未完待续)

人类面临着巨大的环境风险

气候作为人类赖以生存的自然环境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的任何变化都会对自然生态系统以及社会经济系统产生影响.最新研究结果表明,对气候变化反应敏感的人类社会系统有:水,农业(特别是粮食保障系统)和林业,海岸带和海洋系统(渔业),人类居住,能源和工业,保险与其它金融系统,人类健康.科学家预测气候变化有可能对人类社会的影响和危害有:1,海平面上升,2,影响农业和自然生态系统,3,加剧洪涝,干旱及其他气象灾害,4,影响人类健康,5,对保险和其它金融业的影响,6,气候变化对农牧渔业的影响.

可持续发展将应对的十大挑战

● 清洁的大气 ● 交通运输 ● 清洁水源 ● 住 房 ● 食 品

● 就 业 ● 能 源 ● 土地利用 ● 废物处理 ●卫生健康

3月份水产养殖生产建议

1,与2月份相比,3月份全省的平均气温将有明显的回升,月平均气温比常年同期要偏高0.6—1.4℃,月极端最低气温也将保持在12℃以上(水温可以保持在15℃以上),比较适合于水产养殖生产.

2尚未放苗的养殖场要尽可能避开低温时间放苗,建议利用中旬的时间充分准备好养殖池并提前养殖好水色,待气温回升后再选择晴天放养种苗.对于已放养种苗的养殖场要加强养殖管理,由于最近气温较长时间偏低,建议在减少投饵量的同时尽可能提高饵料的质量,有条件的养殖场最好能补充一些动物性活饵以增强幼苗的食欲和免疫力.

3,由于我时间受干旱影响,近一段时间全省缺水情况仍将十分严重,对于受旱情影响较大的养殖场一方面要想法扩充水源,同时也要想法增加水体利用率(如废水再利用或养殖水循环利用等)等措施减少水的用量,尽可能降低干旱对水产养殖造成的不利影响.

2005年2月1日开始实施的《防雷减灾管理办法》中的罚则

第三十一条 申请单位隐瞒有关情况,提供虚材料申请资质认定,设计审核或者竣工验收许可的,有关气象主管机构不予受理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并给予警告.申请单位在一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资质认定.

第三十二条 被许可单位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资质,通过设计审核或者竣工验收的,有关气象主管机构按照权限给予警告,可以处3万元以下罚款;已取得资质,通过设计审核或者竣工验收的,撤销其许可证书;被许可单位三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资质认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三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按照权限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处3万元以下罚款;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涂改,伪造,倒卖,出租,出借,挂靠资质证书,资格证书或者许可文件的;

(二)向负责监督检查的机构隐瞒有关情况,提供虚材料或者拒绝提供反映其活动情况的真实材料的;

(三)对重大雷电灾害事故隐瞒不报的.

第三十四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按照权限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处3万元以下罚款;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一)不具备防雷检测,防雷工程专业设计或者施工资质,擅自从事防雷检测,防雷工程专业设计或者施工的;

(二)超出防雷工程专业设计或者施工资质等级从事防雷工程专业设计或者施工活动的;

(三)防雷装置设计未经当地气象主管机构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擅自施工的;

(四)防雷装置未经当地气象主管机构验收或者未取得合格证书,擅自投入使用的;

(五)应当安装防雷装置而拒不安装的;

(六)使用不符合使用要求的防雷装置或者产品的;

(七)已有防雷装置,拒绝进行检测或者经检测不合格又拒不整改的.

第三十五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导致雷击造成火灾,爆炸,人员伤亡以及国家财产重大损失的,由主管部门给予直接责任人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琼海气象

2005年3月20日

琼海市气象局编

第6期

(总第4期

▲以实际行动支援抗旱.3月1日,琼海市局组织干部职工捐款800元,帮助干旱地区群众抗旱救灾.3月3日,为了帮助干旱地区群众自救解决饮水问题,从紧张的经费是拿出1000元支援蹲点乡村挖井自救.3月3日,局支部组织在职和退休党员为抗旱缴纳特殊党员,为抗旱工作提供微薄的资金支持.

■我局党员干部到市委党校上党课.3月4日上午,琼海市农委在市委党校举办"保持***党员先进性"理论培训会,全农口党员近300人到会接受培训.在此次培训会上市委党校副校长庞学新,讲师叶丁才为我们上了意义深广的党课,使我们从历史背景,意义到实施对保先有理解再上台阶,也为我们下一步的工作点亮引路灯.

▲南航部队官兵到我局传经送宝.3月2日,南航部队气象代表一行17人在气象处李就处长的带领下到我局送经,从地温观测到云层观测对我们提出了宝贵意见,同时也为我们地面观测人员的观测误差提出了他们的整改建议,地面股的同志也表示,将努力把误差减少到最小的范围.他们一行中包括海南8个部队气象站及南航所辖四省的部分部队气象代表. 他们一行还就保持党员先进性与我们做了交流.

■气象局长会议在海口召开.海南气象局长会议3月17日在海口市召开.此次会议对未来3年海南气象事业发展做出规划,对2005年工作任务提出要求.

▲我局人工增雨作业设备通过年检.为了更好地开展火箭人工增雨作业,确保安全生产,3月3日,省气象局邀请火箭发射架生产厂家到海南省对全省的火箭人工增雨作业车进行维修校准,图为我局的作业正在接受"体检".

■江泽林副对气象工作提要求.2月24日,在省委省专门召开的抗旱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江泽林副在作抗旱工作总结时强调,各级气象部门要密切监测天气变化,积极作好抗旱气象服务工作.实践证明,人工增雨是抗旱的有效手段.全省气象部门要积极行动起来,精心组织,科学管理,从人员,装备等方面作好准备,抓住一切有利时机,努力扩大人工增雨作业的规模和作业时段,最大限度地发挥人工增雨在全省抗旱工作中的作用.各市,县也要大力支持人工增雨工作,为人工增雨工作提供必要的保证.

天气预报公众服务电话:"12121"

●局办公室电话:62822428 ●防雷所电话:62832171 ●人工增雨办电话:62815688

●专业气象服务电话:62826428 电子邮件:qixiangju@qionghai.hainan.gov.cn

●琼海市气象局地址:嘉积镇兴工路32号 邮编:571400 网址:://.qhqx.gov.cn

海南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

国考岗位共分4类:

1、中央党群机关,包括党中央机关、群团中央机关、民主党派中央机关、其他国家中央机关。

2、中央国家行政机关,包括最高国家行政机关和地方国家行政机关。

其中,最高国家行政机关即中央是国家行政机关的核心。我国的最高国家行政机关是院。地方国家行政机关分为省(自治区、直辖市)、州或县(市、区)和乡镇人民。

3、中央国家行政机关直属机构(省级及以下),指(院)中央中的中央行政机构的下属机构(省级及以下)。

4、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指的是单位的性质还是属于事业外,其内部的人员编制、经费渠道、人员管理等,均与公务员类同。 

参照管理单位主要有:气象局、国家统计局、证监会、银监会、保监会、地震局、中国工程院、院发展研究中心等。

扩展资料:

报考国家公务员的步骤一般包括:

1、认真阅读《招考公告》、《招考简章》,了解基本的政策和要求,特别是报考条件,选择与自己条件相符的招录机关和职位。

2、“考生注册”。报考人员报考前,登录考录专题网站进行“考生注册”。

注册前,报考人员必须阅读“致广大考生的一封信”并同意《报考公务员诚信承诺书》,否则不予注册。

3、报考人员填写报名信息并提交上报。

报考人员要慎重填报相关信息,遇有问题及时咨询,如资格审查不通过,则不得再次报考同一职位。

4、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提交报名信息后,报考人员可登录考录专题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

5、查询报名序号。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登录考录专题网站查询报名序号。

6、报名确认。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需要登录所选考试地考试机构网站进行网上报名确认。

报名确认主要包括:考生承诺遵守考试纪律、上传照片、缴纳考试费用。

未进行报名确认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7、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登录所选考试地考试机构网站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8、参加公共科目笔试。报考人员携带准考证、到指定考点参加考试。

必须与报名时使用的一致。未带的报考人员不能参加考试。

9、查询成绩。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国家公务员考试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气象灾害的防御,避免、减轻气象灾害造成的损失,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院《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气象灾害防御活动,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气象灾害,是指台风、暴雨、干旱、雷电、大风、低温、高温、大雾、冰雹、霾和龙卷风等所造成的灾害。第三条 气象灾害防御工作实行以人为本、科学防御、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原则。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应当加强对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气象灾害防御工作协调机制和防灾减灾责任制,完善气象灾害防御基础设施建设,将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纳入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第五条 县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灾害性天气的监测、预报、预警,以及气候可行性论证、人工影响天气、雷电防护等工作,组织气象台站开展气候变化分析和气候影响评估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气象衍生、次生灾害的监测、预报、预警和减灾等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共同做好本省气象灾害及其衍生、次生灾害的防御工作。第六条 乡镇人民、街道办事处应当配备气象灾害防御协理员,村(居)民委员会应当配备信息员。

协理员和信息员具体负责气象灾害防御设施管理、气象灾情收集、气象灾害预警信息传播、应急联络、灾害报告、气象科普宣传和气象为农服务等工作。第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应当组织气象主管机构和有关部门,向社会宣传气象灾害防御法律法规,普及气象灾害防御知识,增强社会公众气象灾害防御意识,并根据本地气象灾害的特点组织应急演练,提高社会公众避险、避灾、自救、互救的应急能力。

村(居)民委员会、企事业单位应当协助本地人民做好气象灾害防御知识的宣传和气象灾害应急演练活动,并向本地人民提供气象灾害防御的相关信息。第八条 气象灾害防御工作涉及两个以上行政区域的,有关地方人民、有关部门应当建立联合防御制度,加强信息沟通。必要时,由省人民或其有关部门组织协调。第九条 省人民应当合理配置气象灾害防御,促进气象灾害防御工作均衡发展,对革命老区、少数民族地区、贫困地区的紧急避难场所、公共防雷设施等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的投入给予扶持。第二章 预 防第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应当组织气象主管机构和有关部门开展气象灾害普查,建立气象灾害数据库,进行气象灾害风险评估,编制气象灾害风险区划,划定气象灾害风险区域并予以公告。

气象灾害风险评估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气象灾害历史、现状分析;

(二)气象灾害风险预估;

(三)预防或者减轻气象灾害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四)气象灾害风险评估结论。第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应当组织气象主管机构和有关部门,结合本地气象灾害特点、风险评估结果以及经济社会发展趋势,编制本行政区域的气象灾害防御规划并组织实施。气象灾害防御规划应当根据气象灾害变化情况及时修订。

气象灾害防御规划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气象灾害防御的指导思想、原则、目标和任务;

(二)气象灾害现状及发展趋势的预测、预估和评估;

(三)气象灾害易发区域和重点防御区域;

(四)气象灾害防御标准;

(五)气象灾害防御项目、措施和实施方案;

(六)气象灾害防御设施建设和管理;

(七)气象灾害应急处置措施;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内容。第十二条 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区域、流域的建设开发利用规划,以及农业、林业、能源、环境保护、海洋渔业、水利、交通运输、旅游等专项规划,应当考虑气象灾害防御的要求。第十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有关部门应当根据气象灾害防御规划,结合本地气象灾害的特点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组织制定本行政区域、本部门的气象灾害应急预案,报上一级人民、有关部门备案,并向社会公布。

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气象灾害应急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

(二)气象灾害预防与预警机制;

(三)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启动和响应程序;

(四)气象灾害应急处置和保障措施;

(五)灾后恢复、重建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