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象灾害等级从低到高排列判断的依据_气象灾害等级从低到高排列判断的依据是

气象灾害预警信号的级别依据气象灾害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态势一般划分为四级:Ⅳ级(一般)、Ⅲ级(较重)、Ⅱ级(严重)、Ⅰ级(特别严重),依次用蓝色、**、橙色和红色表示。

蓝黄橙红本身就是对应4,3,2,1级响应,越是偏暖色调越是紧急。

例如:台风:一.红色预警:预计未来48小时将有强台风

(二)橙色预警:预计未来48小时将有台风(中心附近最大平均风速12-13级)登陆或影响我国沿海。

(三)**预警:预计未来48小时将有强热带风暴。

(四)蓝色预警:预计未来48小时将有热带风暴( 中心附近最大平均风速8-9级) 登陆或影响我国沿海。

法律分析:气象灾害预警的规定如下:根据气象灾害影响程度,把气象灾害分为Ⅰ级、Ⅱ级、Ⅲ级、Ⅳ级四个等级,分别对应特别重大气象灾害、重大气象灾害、较大气象灾害和一般气象灾害。而气象灾害预警级别,也从高到低分为Ⅰ、Ⅱ、Ⅲ、Ⅳ四个等级预警。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从事气象探测、预报、服务和气象灾害防御、气候利用、气象科学技术研究等活动,应当遵守本法。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从事气象探测、预报、服务和气象灾害防御、气候利用、气象科学技术研究等活动,应当遵守本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