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环境重污染天气预警并启动2级应急是什么意思?

2.邯郸市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启动II级应急响应

3.东营重污染红色预警通知东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4.新乡市启动重污染天气红色预警新乡市环保红色预警

5.咸阳11月18日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咸阳最新雾霾预警)

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在哪发布_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由各市重污染天气应急

关于发布重污染天气**预警按时启动III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根据省预测会商结果,12月20日至24日,我省内陆地区将出现一次大范围不利气象过程。经市重污染天气预警预报组联合会商,经研究决定,我市自2021年12月19日21时发布重污染天气**预警,20日16时启动III级应急响应。

请各成员单位严格按照潍坊市人民办公室印发的《潍坊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启动应急响应,其中,工业企业要按照最新修订的应急减排清单取限产停产等减排措施;建筑工地等扬尘源停止产生扬尘环节的建筑施工作业;加强重型柴油货车管控,最大限度减少上路运输行驶。

请各重污染天气应急成员单位按要求及时启动本辖区、本部门、单位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或专项预案,按照预案所确定的职责做好应急减排措施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确保各项应急减排措施落实到位。

各成员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务必高度重视此次不利气象过程应对工作,履行应急响应职责,做好信息发布.及公开,并于每日,上午10时上报应急工作日报。

邮箱:wufangke_wfeeb@wf.shandong.cn

潍坊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12月19日

环境重污染天气预警并启动2级应急是什么意思?

关于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并启动Ⅱ级应急响应的通告

经山东省济南生态环境监测中心与市气象部门联合会商,自2021年12月21日至24日凌晨,我市气象条件比较稳定,空气中污染物扩散条件差,决定于12月21日10时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并于12月21日12时启动Ⅱ级应急响应。取以下应急措施∶

一、工业企业减排措施∶工业企业按照2021年度最新修订的应急减排清单取限产停产、车辆管控等减排措施。

二、扬尘污染减排措施∶加强城市道路和公路保洁,非冰冻期适当增加道路机扫和洒水降尘作业频次和范围。严格施工工地、道路扬尘和堆场扬尘监督管理;强化各类施工工地、裸露地面、物料堆场扬尘控制措施,适当增加洒水降尘频次,减少物料堆场装卸量;停止拆除工程施工作业;停止土石方施工作业开挖及回填、道路刨掘等);停止水泥、砂石、渣土等易飞扬细颗粒材料和易扬尘垃圾清扫、归方码垛及装卸作业;停止切割、喷涂、粉刷、护坡喷浆、搅拌等室内外作业。停止建筑、市政、道路、水务、园林绿化等建设工程易产生扬尘污染的室内外施工作业。矿山、砂石料厂、石材厂、石板厂等应停止露天作业。

本次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对保障性工程实施进一步分类的差异化管控,保障性工程暂分为A、B两类。各类保障性工程不得实施爆破作业、拆除工程、喷涂粉刷、铣刨作业,B类保障性工程还不得实施土石方作业。

三、移动源污染减排措施∶绕城高速公路以内及各区县建成区禁行渣土砂石运输车,未安装密闭装置易产生遗撒的运输车辆应停止上路。矿山、洗煤厂、绕城高速公路以内及各区县建成区的物流园区范围内的企业等涉及大宗原料和产品运输的单位应停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汽车进行运输。绕城高速公路以内及各区县建成区全面限行达不到国四排放标准的重型营运货车、三轮汽车和低速货车。工业企业厂区和工业园区内停止使用国二及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绕城高速公路以内及各区县建成区,以柴

油为燃料的工程施工机械停止使用,经非道路移动机械环保编码登记为国三及以上的除外。

四、建议性污染减排措施∶倡导公众绿色出行,尽量骑乘自行车、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电动汽车等方式出行。倡导公众绿色消费,单位和公众尽量减少含挥发性有机物的涂料、油漆、溶剂等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倡导企事业单位在应急响应期间取调休、错峰上下班、远程办公等弹性工作制。

五、健康防护措施∶儿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脑血管病及其他慢性疾病患者尽量留在室内,避免户外活动。一般人群减少或避免户外活动;室外工作、执勤、作业、活动等人员取必要防护措施。市、区县教育主管部门根据本地空气质量状况,可以组织中小学、幼儿园停止室外课程及活动。医疗卫生机构加强对呼吸类疾病患者的就医指导和诊疗保障。停止举办大型群众性户外活动。

特此通告。

邯郸市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启动II级应急响应

空气重污染分为4个预警级别,好像每个地区有所不同。一般由轻到重顺序依次为预警四级、预警、预警二级、预警一级,分别用蓝、黄、橙、红颜色标示,预警一级(红色)为最高级别。\x0d\\x0d\  预警四级(蓝色):\x0d\\x0d\  预测未来1天出现重度污染\x0d\\x0d\  应急措施:提醒儿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脑血管疾病患者等易感人群减少户外运动。倡导公众及排放大气污染物的单位自觉取措施减少污染物排放,如增加施工工地洒水降尘频次和道路清扫保洁频次;排污单位进一步取措施,减少污染物排放等。\x0d\\x0d\  预警(**):\x0d\\x0d\  预测未来1天出现严重污染或持续3天出现重度污染\x0d\\x0d\  应急措施:除健康防护提醒措施和建议性污染减排措施,增加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如按空气重污染期间道路清扫保洁和冲洗分预案确定的重点道路,增加道路清扫保洁和冲洗频次,减少交通扬尘污染;减少土石方施工开挖规模,建筑拆除等施工必须取有效的覆盖、洒水等扬尘控制措施。\x0d\\x0d\  预警二级(橙色):\x0d\\x0d\  预测未来持续3天交替出现重度污染或严重污染\x0d\\x0d\  应急措施:施工工地停止土石方和建筑拆除施工,停止渣土车、砂石车等易扬尘车辆运输;按空气重污染期间工业企业停、限产分预案确定的名单,对有关企业分别实施停产或限产减排30%污染物的措施;在现有“禁放”、“禁烧”范围的基础上,全市范围禁止烟花爆竹燃放、露天烧烤。\x0d\\x0d\  建议中小学、幼儿园停止体育课、课间操、运动会等户外运动。\x0d\\x0d\  预警一级(红色):\x0d\\x0d\  预测未来持续3天出现严重污染\x0d\\x0d\  应急措施:在橙色预警“停产、停工、禁放、禁烧”的基础上,全市范围内按规定实施机动车单双号行驶,其中北京市公务用车在单双号行驶的基础上,再停驶全部公务车辆的30%,公共交通运营部门加大运力保障力度。

东营重污染红色预警通知东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紧急通知

根据省生态环境应急与重污染天气预警中心与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省气象灾害防御和环境气象中心联合会商,预计11月5日起,我市高空转为脊区控制,地面受弱高压后部偏南风影响,污染持续累积,可能出现中至重度污染天气过程。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决定11月4日12时起启动Ⅱ级应急响应,在确保安全生产、疫情防控和民生保障的前提下,全市域严格按照应急减排有关要求落实各项应急减排措施。解除时间根据会商研判结果另行通知。

应急措施

1、建议儿童、老年人和病人等易感人群尽量留在室内;一般人群减少或避免户外活动;幼儿园、中小学校停止户外活动;室外作业人员减少室外作业时间,加强自我防护:医疗机构适当增加急诊、门诊医务人员数量。倡导公众绿色出行,广大人民群众要自觉减少驾驶机动车出行。

2、绩效分级A级和引领性企业、纳入生态环境监管“正面清单”和疫情防控保障的企业,在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有效运行、严格落实污染防治措施的情况下,自主取应急减排措施。其他工业企业合理调控生产,在确保安全生产的前提下,按照《邯郸市2022-2023年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工业源清单》橙色预警差异化减排措施执行到位。

3、除纳入生态环境监管“正面清单”和疫情防控保障的工程项目、应急抢险施工和经市批准的重点民生工程外,原则上施工工地停止土石方、建筑拆除、喷涂粉刷等作业。矿山、砂石料厂、石材厂、石板厂等停止露天作业。未安装密闭装置易产生遗撒的煤炭、渣土、砂石料等运输车辆应禁止上路。

4、疫情防控物资运输车辆开通绿色通道,正常运输;其他运输环节,根据实际情况最大限度减少运力。工业企业及物流等涉及大宗原料和产品运输的单位禁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汽车进行运输。施工工地、工业企业厂区和工业园区内停止使用国二及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除城市运行保障车辆和执行任务特种车辆外,原则上市主城区、县建成区内白天或全天禁止重型和中型货车、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和拖拉机通行。

5、全市域范围内,全时段禁止燃放任何种类的烟花爆竹和露天焚烧。

6、根据气温、湿度和天气情况,在常规作业基础上,对城市主要干道和易产生扬尘路段增加机扫、吸扫等清洁频次,但应避开早、晚城市交通高峰期;主干道和易产生扬尘路段应增加机扫和洒水频次。

7、各县和各行业主管部门,全面开展督导检查,促进各项措施有效落实。

新乡市启动重污染天气红色预警新乡市环保红色预警

东营重污染红色预警

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指挥部相关成员单位:

根据市生态环境部门与气象部门联合会商结果,结合空气质量监测数据,2020年12月9日起,我市将连续多日出现不利气象过程,污染程度进一步加重。

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决定于2020年12月9日17时将橙色预警升级为红色预警,并于2020年12月9日22时启动Ⅰ级应急响应,请切实按照职责分工,在12月4日发布的《关于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启动Ⅱ级应急响应的通知》应急措施基础上,取以下强化措施:

一、强制性减排措施

工业企业减排措施:

工业企业必须按照2020年度最新修订的应急减排清单Ⅰ级应急响应要求,严格落实各项限产停产等减排措施,务必确保措施到位、落到实处。

移动源污染减排措施:

除应急抢险、保障民生需要外,全市范围内停止使用所有非道路移动机械。

二、倡议性污染减排措施

倡导公众绿色消费,单位和公众尽量减少含挥发性有机物的涂料、油漆、溶剂等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

倡导公众绿色出行,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电动汽车等方式出行,驻车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时间。

倡导公众绿色生活,减少能源消耗。

倡导幼儿园、中小学停止室外活动。

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12月9日

咸阳11月18日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咸阳最新雾霾预警)

新乡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指挥部办公室

关于将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

升级为红色预警实施特别管控措施的通知

各县、管委会,市有关部门:

根据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省气象台和省环境监测中心联合会商结果,预计11月25日夜间至29日上午,全省整体扩散条件较差,大部分区域将出现中度或重度污染过程,我市将出现3天以上的重度污染过程。为削减污染峰值,降低污染持续时间,按照《新乡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有关要求,经市攻坚指挥部研究决定于11月25日0时将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升级为红色预警,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健康防护措施

宣传、新闻出版广电部门负责督导协调报社、广播电台、电视台、电信运营企业等发布以下健康防护警示:儿童、老年人和患有心脑血管、呼吸系统等疾病的易感人群留在室内确需外出的需要取防护措施;一般人群减少户外运动和室外作业时间。

教育部门负责督导已安装空气净化装置的幼儿园、中小学及时开启空气净化装置;督导各幼儿园、中小学校等教育机构合理安排户外活动。卫生计生部门负责督导医疗机构增设相关疾病门诊、急诊,增加医护人员。

二、建议性污染减排措施

宣传、新闻出版广电部门负责督导协调报社、广播电台、电视台、电信运营企业等发布以下建议信息:倡导公众绿色消费,单位和公众尽量减少含有挥发性有机物的涂料、油漆、溶剂等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倡导公众绿色出行,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电动汽车等方式出行,驻车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时间;倡导公众绿色生活,减少能源消耗。

三、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

工业源减排措施

对纳入重污染天气绩效评级A级、绩效引领和绩效先进以及民生保障类的企业,在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的情况下,原则上鼓励企业实施自主减排和仅准许从事特定保障任务的生产经营;其他企业应严格按照2021年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实施相应级别管控措施,其中涉及禁止运输和禁止公路运输的企业按照管控清单车辆管控要求落实到位。

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请各地重点加强对城市建成区及周边排污企业的管控力度,对应停未停、应限不限、预警前故意抬高排放量及用电量,或借“出于安全考虑无法停下来”“设备调试、检修”名义规避管控的企业依法依规严格处理。

扬尘源减排措施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督导施工单位立即停止建筑工地室外涉尘涉气作业,施工工地停止开挖、回填、场内倒运、掺拌石灰、混凝土剔凿等土石方作业,停止城市建筑拆迁、建筑工程配套道路和管沟开挖作业。经过审批的应急抢险、重大民生工程和重点项目,在严格落实“六个百分之百”施工要求的前提下,可正常施工。城市管理部门在日常道路保洁频次的基础上,根据调度指令科学安排清扫保洁工作方式。交通运输部门负责国省干线和高速公路建设工地停工监督检查。水利部门负责水利工程施工场地停工监督检查。环保部门负责工业企业堆场扬尘污染治理情况监督检查。

移动源减排措施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负责在主城区环路以内实行一吨以上的货车禁止通行;物流园等大宗货物运输场所禁止公路运输;加强交通高峰时段的疏导,减少车辆怠速时间。市控车办持续开展重型车辆尿素使用情况,油品、尾气抽检工作。预警期间,禁止运输渣土、商砼等重型车辆通行,所有非道路移动机械停止使用。所有行政事业单位除值班、执法执勤、应急等车辆外,一律封存停驶。疫情防控物资及民生保障运输车辆开通绿色通道,正常运输。

其他措施。

农业农村部门严格落实禁止农作物秸秆焚烧。城市管理部门严格落实禁止树叶、垃圾露天焚烧,加大餐饮油烟处理设施正常运行监管。公安部门严格落实禁止城区内燃放烟花、爆竹。相关主管部门负责督导室外喷涂、粉刷、切割、护坡喷浆停止作业。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做好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的洁净型煤检验工作。交通运输部门负责增加公共交通运输运力,保障市民出行。气象部门根据气象条件取可行的气象干预措施。

四、按时报送应急日报

重污染天气管控期间,请各地于每日上午11时前,将召开会议、部署工作、执法检查出动人次、检查企业数、发现整改问题数等情况汇总,通过“河南省污染天气信息管理平台”上报。市攻坚办将根据报送情况,对管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督导不力的进行通报批评,对由于管控不力,造成空气质量严重下滑的地方,实施公开约谈,依法依规处理。

本次预警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电话:3670699

2021年11月24日

咸阳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信息并启动Ⅱ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11月17日18时至11月18日7时,咸阳市连续多个时段空气质量达到重度污染。

根据省环境空气质量预测预报,11月18日至21日,关中地区大气扩散条件较差,预计咸阳市11月18日至19日空气质量以轻度至中度污染为主,20日以中度至重度污染为主,21日以轻度至中度污染为主。按照《咸阳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有关规定,经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批准,决定于2022年11月18日9时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信息并于2022年11月18日10时启动Ⅱ级应急响应,响应区域为咸阳市辖区全域范围。请各市区县和市级各有关部门组织落实以下应急响应措施:

一、健康防护措施

1、宣传部门通过媒体发布以下健康防护信息:儿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脑血管疾病及其他慢性疾病患者尽量留在室内,避免户外活动;一般人群减少户外活动。

2、教育部门通知并督导中学及同等学历学校停止所有户外课程和活动。

3、卫生健康部门通知并督导医疗卫生机构加强对呼吸类疾病患者的就医指导和诊疗保障,每日向社会公布全市定点收治及专门防治的医院名单及接诊情况,指导市民有序就医,提高全市医疗接诊效率。

二、建议性减排措施

1、宣传部门通过媒体发布以下建议信息:企事业单位可根据空气污染情况实行错峰上下班;公众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驻车时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时间;减少涂料、油漆、溶剂等含挥发性有机物的原材料及产品的生产和使用。

2、交通运输部门增加公共交通运力保障,鼓励市民绿色出行。

3、生产过程中排放大气污染物的企事业单位、各类工地等,自觉调整生产工期,可在达标排放的基础上提高污染治理设施效率,调整有大气污染物排放生产工艺的运行时间,主动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量。

三、强制性减排措施

1、公安部门做好全市范围内低速汽车、混凝土罐车、建筑垃圾、渣土、砂石运输等车辆的禁行工作;严格按照《咸阳市人民关于在市区实行货运车辆禁行的通告》做好货运车辆管控工作;做好超标排放车辆的查处,加强“高峰”时段的交通疏导,减少车辆怠速时间。

2、住建、城管、交通、水利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通知并督导全市范围内除地铁、抢修抢险和特殊需要外的建设施工单位停止室外作业;停止使用国Ⅱ及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保障类工程必须严格落实“六个100%”绿色施工,道路运输使用国六标准或新能源车辆,非道路移动源必须使用国三标准或新能源车辆。

3、城管、交通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强化道路保洁措施,取“湿法作业+吸尘式清扫”等模式,在常规作业基础上对主干道和易产生扬尘路段每日至少增加1次保洁作业;在气象、道路安全等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增加易产生扬尘路段的冲洗频次。

4、住建、城管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通知并督导大型商业建筑、市政工程停止产生挥发性有机物的室外喷涂作业。

5、自然部门通知并督导矿山、砂石场、白灰场等停止露天作业。

6、生态环境部门加大对重点大气污染源的督导检查频次,确保大气污染防治设施高效运转,达标排放;加大对重点工业企业物料堆放等场所扬尘污染监管力度,确保100%覆盖。

7、各市区县及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通知并督导工业企业厂区和工业园区内停止使用国Ⅱ及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

8、各市区县及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督导纳入应急减排措施清单的污染源,按照2022年最新修订的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落实橙色预警应急减排措施。

四、几点要求

1、各市区县和市级各有关部门立即安排部署,认真落实各项应急措施。应急响应期间,每日16时前上报当日应急响应情况。

2、我办将对各责任单位应急响应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对因工作不力、履职不到位等导致未有效落实应急措施的,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联系人:范卿____________

电话及传真:32036338

邮_箱:xytwzmb@163

咸阳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1月18日